一条售价仅100多元的裤子,顾客买回家穿的当天就破了。顾客认为是质量问题要退货,店主却不同意。在双方揪打中,店主用一根自来水管将顾客打成肋骨骨折。记者昨天从武进法院了解到,经法院审理,店主除了赔偿伤者8万余元,还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浙江人徐某夫妇在我市经营一家小服装店。去年7月的一天傍晚,朱某和妻子拿着一条裤子进了店。原来前两天,朱某妻子在店里买了一条裤子,刚穿了一次便开裂了。朱某和妻子认为裤子质量有问题,到店里理论,要求调换。
徐某妻子认为开裂并不一定是裤子的质量问题。两个女人起了口角。朱某妻子便对店内其他顾客嚷:这家店的衣服裤子质量不好,大家别买啊!
其他顾客见状,都退了出去。徐某和妻子十分气愤,觉得对方就是故意来找茬的。双方从互相辱骂,发展到揪打在一起。店主徐某冲到门边,取来一根一米多长的自来水管,朝朱某挥去。朱某的胸口、腰腹等多处被打伤,跌倒在地爬不起来。徐某见状,意识到自己闯了祸,主动报了警。
经医学鉴定,朱某左侧第九、第十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徐某赔偿了朱某全部经济损失8.8万元,最终仍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徐某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本案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又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也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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