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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银行存钱遇怪事 半小时后被告知“少”100元

时间:2015-10-12 10:40:51>跟律师谈谈<

“我到柜台上存钱,客户回单联清清楚楚显示1500元,可事后银行却说只收到1400元,那这100元去哪儿了?”昨天上午,吴先生因为这笔钱心里窝火,拨打晚报热线88908890要求帮忙,他说自己从未遇过这样的事,钱财是小,但银行工作人员竟然“威胁”要冻结他的账户。

上午9点45分,吴先生到这家银行的南浦支行存款。“我在温务工多年,3岁的孩子在老家给父亲照顾,急需打一笔生活费。”吴先生说,银行卡放在父亲身边,因此他填了张存款单交给柜台,填写金额1500元。他回忆,当时银行工作人员经验钞机数了钱,还给了他一张客户回单联,确认数额为1500元,他还收到了银行发来的存入短信。

然而仅过了半小时左右,银行来电。吴先生气愤地表示,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上午的存款实际仅1400元,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存为1500元,要求吴先生尽快前往银行处理,否则将冻结账户。

吴先生指着客户回单联说:“我觉得银行做法不合理。第一,我有回单凭证,如何证明是我少给100元;第二,银行有什么权利可以随意冻结我的账户;第三,既然是工作人员失误,难道不应该是银行上门致歉再重新办理吗?我还得再花时间去趟银行。”

下午1点,记者和吴先生一起来到该银行了解事情经过。

见到吴先生,经办该笔存款的银行工作人员郑小姐当场表示歉意,她拿出银行监控视频进行解释。记者从监控里发现,争议的这笔钱经验钞机检验后,的确仅有14张百元钞。“是我操作上的失误,由于当时吴先生存款单上填写1500元,我就在电脑上输入1500元。”郑小姐说,事后她进行查账,发现少了100元,经监控核实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吴先生。

针对吴先生的质疑,郑小姐表示,银行有规定,银行业务需在银行柜台的监控下进行办理,因此只能麻烦吴先生再来一趟。至于吴先生说的“冻结账户”,郑小姐澄清说,可能电话沟通不顺畅,导致吴先生误解,如果吴先生实在不能前来办理,银行只会冻结100元而已。

听完解释,吴先生也表示理解,补上了100元。为表歉意,该银行送了吴先生一份礼品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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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归还,这100元属不当得利

律师表示,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实践中不当得利的取得,往往是由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吴先生实际存款只有1400元,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大意误将吴先生的存款操作成1500元,银行因为员工的疏忽行为造成损失,吴先生也知道该100元本不属于自己,那么吴先生取得该100元的利益就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应当将100元返还给银行。

由于本案是银行员工工作上存在疏忽大意造成吴先生需要再去一趟银行办理业务,吴先生可以要求银行承担自己相应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必要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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