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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女子因男方未付800元下轿礼 气愤逃婚

时间:2015-10-13 13:44:43>跟律师谈谈<

婚礼当天,只因男方没给付800元的下轿礼,女方便气愤地逃离婚礼现场。为此,男方称女方这一行为让他颜面尽失,精神上也受到严重伤害,故诉至法院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并支付精神赔偿。日前,溧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3年,小赵和小丽经人介绍认识,发展为恋爱关系,不到一年,两人便领证结婚,之后按照农村习俗办理酒席。可在酒席当天,两人却闹掰了。

婚礼当天,双方亲戚都如数到场恭贺。到了拜堂的吉时,却迟迟不见女方下车。男方家人上前询问,原是女方要求索要800元下轿礼。这800元到底给还是不给,男方一直没有明说,只让女方先下车拜堂。可女方哪肯依,双方僵持不下。最终,女方气得逃离了婚礼现场。此后,男方多次找女方沟通,可女方坚持不愿见面。

为了讨回彩礼,小赵将小丽告上了溧水法院,并要求支付精神赔偿3万元。

听到小赵将自己告上法庭,小丽连连叫屈。小丽说,酒席当天,她只是按照农村习俗要求他给付800元的下轿礼,没想到他不但不肯给,还动手将她家人推倒在地。小丽表示,婚前她已经怀孕,可小赵却坚持让她打掉,若不肯就以分手来要挟她。

而小赵却表示,他已按照农村风俗给付女方彩礼,少说也有10多万。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小丽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擅自将腹中胎儿打掉,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

综合考虑双方家庭状况,法院酌情认定小丽返还小赵彩礼22000元,并判决双方离婚。但对小赵要求小丽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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