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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男子对买来的“媳妇”不满意 要“退货”

时间:2017-7-18 17:20:26>跟律师谈谈<

7月12日17时许,息县公安局临河派出所接到临河乡单台村村民许某报警称:其花1万元钱买了一位不明身份的妇女,因不满意要“退货”,却被卖家拒绝,请求派出所救助。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一举将涉嫌拐卖妇女的嫌疑人高某(男,50岁,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抓获。

经查,2017年7月8日,高某通过中间人将一名30多岁的广西籍女子卖给临河乡单台村村民许某做“媳妇”。双方约定以三万元价格成交,许某给卖家高某付了一万元“首付”。2天后,许某感觉该女子身份不明,相貌一般,就打电话给高某要求“退货”。高某答应给该女子找到下家买主后,就退还给许某一万元钱。7月12日,高某带着另外一个买家来到许某家看“货”,结果该买家也没有相中这女子,随后就走了。许某见交易没成功且高某没退钱,而该女子一直嚷着要走,担心人财两空的他就打了报警电话。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如实供述了拐卖妇女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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