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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审特大网络传销案 老大自拿1个多亿分红

时间:2015-11-14 14:23:40>跟律师谈谈<

每天只要通过手机“点灯”、“看广告”就能赚40美元?曾有一段时间,一个名为香港“微视通”的投资项目在全国一些地方隐秘流传。殊不知,这其实是一种新型网络传销,这个组织的老大陈某从收取的4亿多元传销资金中,给自己分了1个多亿。日前,淮安市盱眙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样一起特大组织网络传销案,陈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传销老大自拿1个多亿分红

案情

陈某、赵某在境外注册一家名为香港微视传媒的公司,并于2014年5月在内地上线。该公司自称是美国电信和广告互动IA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行政总部在香港,运行总部在马来西亚,并号称独创“人脉互动广告分销模式,将广告加盟商、广告主、开发者和广告受众有效连接”,广告商投钱做广告,公司负责寻找受众目标。加入者只要缴纳200美元至6000美元等五个级别的加盟费后,再登录“微视传媒”的网站,在他人的线下注册,即可成为会员。

会员可在手机网络上下载“微视传媒”及“微视通”软件,然后发展各自下线。该公司根据会员线下成员团队的加盟费不同,按2万美元、10万美元、50万美元、200万美元分别将会员分为经理、总监、副总裁及总裁等四个级别,依据不同的级别设置不同比例的“直推奖”,并承诺数月即可回本营利。

当年7月22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发布微博称,“微视通”是网络传销。

法院查明,2014年5月,被告人陈某和赵某很快在盱眙地区发展下线徐某等80余人,层级达到6层以上,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元。随着该组织不断壮大,传销网络遍布全国各地。至2014年9月,陈某从微视传媒传销组织收取的4亿余元传销资金中,给自己分红约1.02亿元。

揭秘

“网络点灯”实为网络传销

办案人员说,这个新型网络传销设计得很巧妙,因为包装很有诱惑力,又是依托网络这种很潮的社交平台,所以很受关注。只要加入该传销组织,就被要求下载一个名为“微视通”的手机软件。据介绍,“微视通”一面连着广告商,一面连着加盟商,“微视通”让加盟商点击收看推送的图文广告,从而提高广告的送达率与曝光率,并获得酬金。

要加入该组织,就要交钱。起初,会员在加入“网络点灯”项目初期投入并不多,从200美元至6000美元不等,出的钱不同,加盟的级别也不同,获得的回报收益也大有区别,不过初期的收益相当不错。这些会员除了收看广告可以赚钱外,还可以发起“点灯传递正能量”活动赚钱。

其实,这个“点灯”网页是由“微视传媒”网络公众号提供的,由会员每天通过网络进入这个网页,输入自己账号和密码,生成“点灯”分享给朋友,就能获得收益。“他们设计了一套盈利分配方案,算下来,如果一次性交6000美元,每天能获利40美元,这是相当高的收益。”除了这些固定收益外,如果会员发展下线加入,还有动态奖励,计算方法十分复杂,但该公司也开发了一个专门软件进行计算,让收益一目了然,很能吸引人。

承办法官表示,从表面看,这个项目确实吸引人,但事实上,这家公司是个名副其实的“皮包公司”,他们根本没有正当合法的业务,也没拉什么广告商投钱。他们放在网络里供人点击的广告,都是从网上随便拷贝过来的。为了增强欺骗性,让人觉得公司业务量很大客户很多,他们每天都会更新不同的广告,但是,每一条广告都不会带给他们一分钱的收益。他们的收入全部来自于各级加盟商的投入。而加盟商虽然可以通过赚积分兑换钱,但他们设定种种限定条件,让真正能赚到钱的人很少,大多数人的投入都是有去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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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000多人 卷入传销组织

近期,湖南长沙市工商部门查处一起网络传销案。涉案公司在组织网络团队开展分层营销过程中,采取团队计酬方式销售公司产品,1000多人卷入这一传销组织,涉及金额数百万元。

今年2月底,涉案公司推出网络营销平台,销售玛咖、面膜、白酒、红酒、茶叶等系列产品。推广政策和加盟模式中规定,个人购买398元的黑茶面膜或不低于398元的其他产品,可成为拥有个人ID的公司微商。通过在网上分享链接的方式,按照1个发展30个的裂变方式分层发展所谓“一分店”“二分店”“三分店”。上级微商根据直接下级的销售业绩20%和间接下级的销售业绩10%获得报酬。办案人员通过调查认定,该公司符合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团队计酬”式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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