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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牌输钱 为讨万元赌资绑架六月大女婴

时间:2015-12-6 11:23:52>跟律师谈谈<

打牌输了一万多元,牌友季某怀疑棋牌室老板暗中捣鬼,竟绑架老板6个月大的女儿索要钱财。日前,季某因涉嫌绑架罪被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8月5日18时许,当郑某夫妇推门回家,被眼前一幕惊呆了,只见季某左手抱着郑某夫妇仅六个月大的女儿,而右手正持一把四十厘米左右的刀架在女儿的脖子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季某系一家棋牌室的老板,一次郑某夫妇去棋牌室和季某打牌,季某输了1.7万元。季某便怀疑郑某夫妇在自己经营的棋牌室内诈赌,遂至郑某家讨要他自己输掉的钱。

到了郑某家时,只有郑某的父母及六个月大的女儿在家。季某先让郑某父亲打电话叫郑某回来,而自己则坐在屋内床上,并将随身携带的刀放在床上。郑某夫妇接到电话后,急急忙忙赶回家,看见季某坐在家。季某见郑某回家,不知怎的,突然从站在一旁的郑某母亲手中抢走了六月大小孩,并将小孩放在左大腿上,左手扶着小孩,右手从刀壳中将刀抽出来。此时,情绪激动的季某根本不听对方放掉小孩的哀求,执意要求对方偿还自己输掉的钱。郑某试着走过来劝季某放开小孩时,季某挥刀,在挥刀过程中将郑某脖子划伤。

最后民警到场,要求季某放下刀,但季某仍不听劝阻。在一旁的孩子母亲心急如焚,试着塞了3300元到季某口袋内,季某这才松手把孩子还给孩子母亲,也把刀交给民警。好在最终孩子平安无事。

日前,季某因涉嫌绑架罪被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季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情节较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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