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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婆婆捡到手机遭人冒领 失主找上门说她是骗子

时间:2015-12-12 17:54:26>跟律师谈谈<

捡到东西,有人来认领,你会仔细辨认吗?前天下午,在沙坪坝区光能建材市场打工的李婆婆捡了一部手机,有人自称失主来认领,她二话没说就将手机给了对方。当真正失主找上门时,李婆婆才发现,自己好心办了坏事。

捡手机有人立马找上门

李婆婆今年60岁,前日下午,她上完厕所回店铺路上,在小巷地上看到一部手机,灰色的,看上去有点旧。李婆婆捡起来看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

“哪个丢手机了,谁的手机啊?”李婆婆大声喊。周围的人看了看,都说不是自己的。李婆婆于是把手机拿回店中,并将此事告诉了其他服务员。

不一会,有人自称丢了手机来找李婆婆,这名中年男子穿着朴素。李婆婆二话没说,就将手机给了对方,对方说了声谢谢就离开了。

真失主来了好心办坏事

过了几分钟,又有人来认领。“失主已将手机拿走了,你莫是个骗子哟!”李婆婆说。男子听后,灰溜溜走了。

半小时后,另一名男子找上门,说他才是失主。这名男子姓张,他很确切地告诉李婆婆,自己丢的手机确实是被她捡到了,是一部惠普手机。

双方争执不下,张先生报警。民警杨德群和陈呈赶到现场。张先生称,当时他到建材市场买东西,不慎掉了手机。报警后,民警看监控确认是李婆婆捡了手机。于是他来找李婆婆,不料被说成骗子。

“其实这部手机也不贵,已经用4年了,只是里面电话没有备份。”张先生称,自己只在意电话通讯录找不回来,他怀疑李婆婆是不是自己拿了手机不愿还。但店铺其他人都证实,李婆婆没有说谎,确实有人领走了这部手机。

“我们真是觉得很奇怪,一部破手机这么多人来要!”围观者都为李大妈喊冤——李婆婆本来是拾金不昧,哪知好心办了坏事。李婆婆满脸羞愧,有些自责。

失主又上门李婆婆很伤心

民警分析,应该是李婆婆捡手机时,被别有用心的人看到,打起了歪主意。

张先生欲哭无泪,围观的人只能安慰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李婆婆也是出于好心。民警委婉地对李婆婆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捡到钱或手机,如果搞不清楚是谁的,请把它交给警察。”

不过昨日,这事又平生波折——重庆晚报记者致电李婆婆时,她很伤心。因为失主张先生又来店里找她,说让李婆婆将手机卡找回来,手机可以不要了。“我有什么办法找回来嘛?”监控没有拍下冒领者的样子,根本找不到人。李婆婆说,如果张先生坚持要她找卡,自己宁愿花钱买一个一模一样的手机给他。

好心人只需适当赔偿

李婆婆好心办了坏事,如果失主执意找上门索赔,李婆婆究竟有没有责任?

法律在线称,民法规定,捡到东西返还给失主,是公民的义务。返还中,捡东西的人有保管义务。这件事中,李婆婆履行义务时有过错行为,比如没有仔细核实冒领者身份。曾杰强调,尽管李婆婆有过错,但不应将责任过多地推卸给好心人,毕竟这种拾金不昧的正能量应值得肯定。此事中,李婆婆可按照手机的折旧价适当作出赔偿即可,对无法估值的电话号码而无赔偿责任,毕竟这事失主也有很大责任,比如弄丢手机、通讯录不做备份等。

民警称,路上捡到财物可交给民警或送到派出所。若物品不太贵重,如在商场、公园等地可交给管理方,他们可通过广播找人;在小区,最好交给物管保安。失主找上门,拾金不昧者要防止冒领,应仔细询问对方物品的特点、丢失时间等,领走时最好做好身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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