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夜里是跨年夜,不少市民来到江滩燃放孔明灯,一时间,江汉关附近的天空中飘满孔明灯,而据网友“大宝宝家D熊孩子”反映,疑似有漂浮的孔明灯落在空旷工地上,引发了物品燃烧,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无独有偶,昨天上午,网友“Clown_k”发布微博称:“住沿江真危险。”微博中的配图是一棵树上挂着3个燃烧尽的孔明灯。
武汉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孔明灯是不可控制的空中漂浮物,且内部有明火燃烧,在空中遇到强风,若掉落在人群、加油站、屋顶等位置,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我市2013年底发生一起孔明灯掉落烧毁屋顶的火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014年,《武汉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实施,消防部门将联合工商、城管,严格禁止孔明灯销售。在路边摆摊销售者,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门店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燃放孔明灯,将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可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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