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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女博士当“枪手”替人考研 涉嫌违法被抓

时间:2016-1-6 17:24:29>跟律师谈谈<

名校在读女博士当“枪手”替人考研,执业医师专门辞了职“拉皮条”做替考“生意”。1月4日,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团城山派出所抓获此二人。大冶辞职医生颜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女博士续某涉嫌“代替考试罪”。

2015年12月27日,黄石市考试院工作人员在黄石市某高校2015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巡查时,发现名为戴某的考生与身份证标明的年龄不符,经过查询,该考生承认自己实际名叫续某,真正的考生戴某远在成都,是成都某医院的一名眼科医生,报考了四川大学的硕士研究生。考试院工作人员在考场将续某抓获后中止了其考试,并要求她写了情况说明后放其走了。

接到报警后,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团城山派出所治安巡防队迅速赶往现场调查。经调查,替考学生续某系广东某著名高校医学院的一名在读博士生,29岁,咸宁人。2015年10月,她在大冶人颜某的联系下,答应为四川省成都市某医院医生戴某替考,如果能够顺利通过,她将获得6万元报酬。26日,她已经顺利替考了一天,27日被巡查考官发现。

2015年12月30日,远在成都的戴某主动赶到黄石市投案自首,并配合民警将组织考试作弊的颜某和替考的续某抓获。

据45岁的颜某交待,他原本是大冶市某医院的一名医生,续某在武汉某著名高校医学院读硕士期间,他也在该校上在职研究生,续某与他的一名亲戚是同学,于是就这么认识了。读研期间,他发现做替考“生意”比当医生更赚钱,于是对本职工作都不上心了,开始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为他人联系替考事宜,为此,他干脆于2013年辞掉了工作,专门做此“业务”。目前他交待的考研替考“业务”只有这一笔,此前他做的主要是替考医师资格证的“业务”。为了戴某这笔“业务”,他颇费了一番周折,让四川某医院的眼科医生戴某变成大冶某医院的医生,然后在黄石报名参考。

根据案情,该此三人“替考”团伙已涉嫌违法,目前,犯罪嫌疑人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续某、戴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案民警向记者解释,过去我国《刑法》中对替考没有明确规定,替考的学生一般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对所谓的“枪手”来说,主要是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构成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证明文件给予行政处罚。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了包括代替考试罪等,该司法解释于2015年11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同步施行。此案中,颜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而“枪手”续某和花钱请“枪手”的戴某都涉嫌代替考试罪。

另据中青在线

武汉1月5日 因作弊入刑,201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被称作“史上最严”,然而,重典之下,仍有人顶风作案。记者今日从湖北黄石市公安局获悉,该市打掉一个组织他人参与2016年研考作弊团伙。

2015年12月27日,黄石市考试院工作人员在该市某高校考点巡查发现,准考证上名为戴某的考生,与身份证标明的年龄不符。经查询,该考生承认自己实际名叫续某,系为他人替考。工作人员当即报警处理。

接警后,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团城山派出所治安巡防队迅速展开调查。据悉,替考学生续某系某高校博士生,29岁,湖北咸宁人,2015年10月,她在大冶人颜某的联系下,答应为四川省成都市某医院医生戴某替考,如能顺利通过,她将获得6万元。26日,她已替考了一天,没想到第二天就被发现。

2015年12月30日,远在成都的戴某赶到黄石投案自首,并配合民警将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嫌疑人颜某,与涉嫌代替考试罪的犯罪嫌疑人续某抓获。

颜某交代,自己原是大冶市某医院医生,读硕士期间发现替考可“赚钱”,于是利用关系为他人联系替考事宜,为此他于2013年辞掉工作,曾操作过医师资格证替考等。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凡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颜某已被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续某、戴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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