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护士李某在临下班时,无意中看见同事放在医生办公室桌面的一部iPhone手机,遂起了贪念盗走。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1岁的湖南女子李某原系东莞市厚街镇一家医院肿瘤科的实习护士,2015年10月6日,李某上班时,在肿瘤科护士站内看到护士周女士的一部价值5000多元的iPhone6 plus手机就放在办公桌上。14时30分许,李某趁无人察觉,将该部手机盗走并藏在更衣室内。数日后,李某又将该部手机带回其位于厚街镇一出租房并藏于床头柜内。10月14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在李某家中搜获被盗手机,遂将李某抓获。破案后,被盗手机已发还给周女士。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咨询律师 离婚咨询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