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上海百人团伙编造“中奖要交税” 诈骗两千万

上海百人团伙编造“中奖要交税” 诈骗两千万

时间:2016-1-19 10:49:33>跟律师谈谈<

诈骗团伙在电视台投放电视购物广告,在套取用户资料后,以对方购物中奖为名骗取“税费”、“过户费”,被害人达350余名,涉及多个省市。

1月13日,上海金山警方抽调100余名警力,在江苏昆山警方的支持下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共抓获171名涉案人员,这是近年来上海警方抓获人数最多的诈骗团伙。

诈骗团伙声称抽中报案人成为幸运用户,要赠送“胜利宝玺”的和田玉狮子、沉香手串、收藏版人民币、“天下粮仓”粮票、“世界财富”纸币等5件价值7万余元的“收藏品”,需支付“税费”、“过户费”及“会员费”。

2015年11月,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陆续接到受害人报案,称接到“0512”开头的固定电话来电,对方以电视购物回访,声称抽中报案人成为幸运用户,要赠送“胜利宝玺”的和田玉狮子、沉香手串、收藏版人民币、“天下粮仓”粮票、“世界财富”纸币等5件价值7万余元的“收藏品”(经估价实际价值1000元左右),需支付“税费”、“过户费”及“会员费”的名义,骗取报案人钱财近1万元(快递,货到付款)。

经初步侦查,专案组发现此类案件的受害群体涉及上海、江苏等全国多个省市,仅2015年11月份就有350余名被害人受骗。专案组民警通过对涉案资金去向、涉案物品流向、涉案公司经营地的实地走访,发现江苏昆山天禧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昆山聚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陈某(男,45岁,湖北人,两家企业股东)和于某(男,29岁,山东人,系两家企业股东)假借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并组织160余名“工作人员”,以“电视购物中奖需支付额外费用”的方式实施诈骗。

在经过2个月侦查后,专案组查明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团伙成员。2016年1月13日,金山公安分局抽调100余名警力赶赴江苏昆山,先后在嫌疑人的居住地及两家公司的办公经营地抓获了包括陈某、于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171名,查封了用于存储所谓“收藏品”作案赃物的仓库,冻结了“天禧”公司账户资金871万余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于某交代,两人在地方卫视投放电视购物广告贩卖保健品等产品,后来觉得利润不高,想利用电视购物积累下来的用户资料再赚一笔。因为陈某和于某此前积累了大量的消费者投诉,已经被昆山市工商局列入了黑名单,他们就使用家人的名义注册了公司,组织他人以“电视购物中奖需支付额外费用”的方式,骗取受害者钱财,金额达到2014万余元。直至被捕,陈某、于某都不认为自己实施诈骗,认为自己只是通过不同的方法售卖纪念品而已。

目前,陈某、于某等11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吕某等27人被依法取保候审,另有27人被教育后放行,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咨询律师 离婚咨询  法律顾问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上海百人团伙编造“中”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