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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后为争夺女儿抚养权 20余刀捅死前妻

时间:2016-1-21 11:37:39>跟律师谈谈<

离婚了,都说好聚好散,但淮安市淮安区一对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前妻,男方王军(化名)后悔了,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遭到前妻拒绝,在前妻工作的售楼处再次与其商谈孩子抚养权时,该男子竟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前妻身上无目的地捅了20余刀,致其当场死亡,在捅死前妻后,王军跑到小区一住户家里想跳楼自杀,后被群众劝下,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带走调查。记者20日从淮安市中院了解到,因犯故意杀人罪,王军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1年12月29日,经人介绍,王军与李芳(化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去年3月19日二人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约定儿子由李芳抚养,王军承担抚养费用,但儿子实际随王军及其父母生活,由李芳给付抚养费。此后,王军多次欲与李芳协商变更儿子抚养权及复婚事宜,未果。

去年7月27日上午,王军驾车到淮安市淮安区淮城镇某小区售楼处欲与前妻李芳继续商谈复婚及儿子抚养权变更事宜,李芳以上班为由拒绝与其交谈,王军于是在售楼处大厅等待。在等待过程中,王军产生如果此次协商不成,就与前妻同归于尽的想法。当日中午,二人在售楼处商谈过程中发生争执,王军掏出尖刀对前妻胸腹部、头部捅刺20余刀,致其当场死亡。经鉴定,李芳系被他人持尖刀类工具刺破心脏致大出血死亡。

作案后,王军立锐随即逃离现场,到售楼处后面的某小区一住户家欲跳楼自杀,并将此前编好的短信发给数名亲友,因他人劝阻而未自杀,并被公安机关带离现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军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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