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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官员私开公司把“公家”钱 装进自己口袋

时间:2016-2-21 17:35:29>跟律师谈谈<

作为国家公务员,他竟然私下开了家公司承接相关业务,这个私家公司从注册费用,到使用的人员和财物,全都是“公家”的。2月19日上午,因涉嫌贪污及受贿犯罪,南京市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联网中心)原副主任张某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7年221万元公款

进了自己口袋

被告人张某生于1965年,2004年开始他从当时的长客集团计算机部门离职,进入联网中心担任副主任,全面负责日常管理、财务等。

根据检方指控,从入职至2011年的7年多时间里,张某通过制作虚假工资发放表、虚列单位支出、用假发票报销、私下开公司“假公济私”等方式,涉嫌贪污公款221万元,其中最高一笔为178万元。

检方认为张某用公家的人财物开办自家公司,打着联网中心的公家名号与多个基层客运站签订软件销售合同,并将178万余元收入装进自己口袋,也应当成立贪污犯罪。另外,检察机关还指控了张某2笔合计29.9万余元的受贿事实。

庭审中,张某对检方指控的受贿部分基本不持异议,但对贪污的部分事实以“数额实在记不清”、“没有检方说的那么多”回应。张某的辩护人则认为,张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不应该成为贪污受贿犯罪的主体,此外在具体数额上,辩护人也认为认定数额过高,但并未列出相关证据证实。

同事成了妻子共同操作账目

张某在庭上表示,联网中心是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资成立的一家集体性质企业,主要负责承接南京及省内客运联网售票管理系统相关工作。

据供述,担任联网中心主要负责人后,张某在2006年7月成立了一家注册资本为1008万元的公司,自己分文未出不说,为开办公司而支出的注册费用、房租等,都被他拿到单位报销了。

庭审中,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张某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将公家钱装入自己口袋,一方面源于他虽然是联网中心副主任,却是整个单位的实际全权负责人。

与此同时,这家单位的出纳是张某此前的女同事,二人2005年时先后从长客集团离职进入联网中心工作。

后来,这名女同事成为了张某的妻子,并作为张某私下公司的股东之一,负责进行账目操作。

谎称“公私一体”欺骗员工

误导客户

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在张某自家公司的门口,挂了一块“南京市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服务中心”的牌子,与运管处设立的“南京市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管理服务中心”相比只少了“管理”二字。

这个细节,一般客户都不会注意到,基层的客运站客户大多以为是在与公家单位合作,没想到张某以私下开设的公司鱼目混珠。

除了误导客户,张某还给自己公司的员工一种“公私一体”的错觉。

在张某的安排下,两个单位一度在同一地点办公,有的员工始终以为自己是公家单位“联网中心”的一员,直到后来才发现合同上盖的是张某私下公司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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