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劳动保护>女老板因拒付劳动报酬被判刑1年4个月

女老板因拒付劳动报酬被判刑1年4个月

时间:2013-6-7 9:53:00>跟律师谈谈<

 

  案例

  2009年7月,年近五旬的苏某在番禺区大石镇开办了个人独资企业,广州市番禺华莱利制衣厂,从事服装加工、销售业务。2011年12月20日是工人盼望的发薪日,老板苏杏玲称12月份要赶货,等出货后再发工资。2012年1月4日,元旦放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华莱利制衣厂的员工发现厂里的电脑等办公用品、车间原来暂存的成品和半成品均不翼而飞,机器设备中值钱的车衣机芯也被拆走,老板苏某一夜之间“人间蒸发”,手机无法接通。

  当天,番禺区大石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当地公安及劳动部门在该厂门口张贴文书,并多次要求苏某回厂处理工人工资事宜,她均置之不理并更换了手机号码。据查,苏某名下拥有一套商铺价值数十万元,但直到2012年12月18日公安人员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将其抓获时,她始终没有归还所欠工人工资。经劳动部门统计,被告人苏某拒不支付的劳动报酬,涉及42名员工,合计人民币183196元。

番禺区法院认为

被告人苏某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链接

  2013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入罪“门槛”、定罪量刑具体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予以细化和明确。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属于以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为目的,“逃跑隐匿”的情形。



云法律网 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编辑整理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法律助手 法律文书 杭州律师 《婚姻法》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女老板因拒付劳动报酬”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