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从事工作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所受的伤,如果员工受伤经认定是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有作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看员工并不懂法,便私自决定给予多少工伤赔偿金,完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
导读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从事工作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所受的伤,如果员工受伤经认定是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有作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看员工并不懂法,便私自决定给予多少工伤赔偿金,完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倪某与2010年入职某包装公司,在遇到工伤之后,于次年解除了合同,公司支付了其一系列的补助金,并约定放弃追究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倪某于2010年2月21日进入芜湖**包装有限公司工作,同年9月7日,倪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造成左手拇指指骨骨折,同年12月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2011年3月公司与倪某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支付倪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计15000元,并约定,在倪某领取上述费用后放弃追究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
2011年8月21日经芜湖市劳动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倪某所受伤残等级为十级。后倪某救助于本律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法院最终裁决:一、撤销倪某与芜湖**包装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倪某的工伤待遇协议;二、芜湖**包装有限公司除已支付给倪某的15000元外,应再支付倪某工伤待遇费用人民币21225元。
云法律网 专业劳动工伤律师分析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8an>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倪某所在的包装公司认为倪某不懂法便借机减少其工伤赔偿费用,而且费用差别也很大,存在着存在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嫌疑。其包装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云法律网 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编辑整理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法律助手 、法律文书 、杭州律师 、《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