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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就贷款代办您与对方之间可以说是一个委托代理合同,收取代理费是很正常的,但是代理费的高低应当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结果。但是去法院诉讼还是以证据为主,您没有合同变更或是撤销的事由,仅是因为自己不仔细才造成这一结果,很难能够让法官支持您的请求。建议您还是以协商为主,要求对方给予一个合理的代办价格。
《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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