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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男子抢女出租车司机100元 逃亡18年后自首

时间:2016-3-25 9:37:11>跟律师谈谈<

近日,绍兴嵊州市公安局鹿山派出所在梳理积案时,发现一个潜逃18年的嫌犯,他姓周。

周某当年和两个同学抢了一个女出租司机100元钱和一条金项链。一个多月来,负责办案的薛警官进行了大量的线索整理,找到了周某的踪迹。

案发后,周某先后逃至北京、宁波等地隐姓埋名工作生活,并在北京结婚生子,但由于身份特殊,还没和妻子办理结婚登记,儿子也没有户口难以上学。

薛警官通过各种途径向周某转达了相关法律政策,告诉周某投案自首的法律从宽情节,还转告周某,孩子已到了上学的年龄,应该要给孩子上户口读书,不能耽误孩子的教育。

最终,两天前,周某回到久别的故乡嵊州,在家属陪同下到嵊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周某向民警交代,1998年夏天,当年21岁的他和两个同学一起到义乌玩。第二天,3人坐出租车回嵊州,因为义乌期间开销大,当时身上已经没有了车费。

起初,3人想不付车钱,想坐“霸王车”,但想到驾驶员是一个年轻的女性,于是心生歹念。

当天下午,经暗中商量,3人把女驾驶员指引到嵊州乡下偏僻无人的路段停下车。一人在车内采用言语威胁的手段实施抢劫,两人下车堵住车门。女驾驶员在胁迫下主动交出身上的100多元现金和佩戴的一条金项链。

劫财后,他们马上从小路逃离现场。周某在事后心里害怕,于是在分赃前就逃离了嵊州。他的两个同学在案发当年被警方抓获归案,而周某一直外逃。

在外面躲了18年的周某坦白说,这些年自己压力一直特别大,当年作案时的情景总是出现在噩梦中。即便对妻子,他也不敢告知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姓名,更加不敢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证,每天都像做贼一样。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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