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18岁男孩超市偷食充饥老板不追究还给他一份工作

18岁男孩超市偷食充饥老板不追究还给他一份工作

时间:2016-4-5 8:59:35>跟律师谈谈<

一个18岁的大男孩,想要减轻父母负担,主动辍学,孤身一人来到浙江打工。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外出一个月,工作没找到,钱却用完了。于是,他在嘉兴桐乡濮院的一家超市里连续偷食充饥。

被发现后,超市方报警。但事情在第二天发生了大逆转。超市负责人搞清楚前因后果后,不但向警方求情,还表示要留他在超市工作。几天过去,男孩的表现让大家都觉得,当时的决定没有错。

“这孩子的本质不坏,偷吃东西是为生活所迫。如果这时候推他一把,他真有可能变坏,拉他一把,他以后的人生路或许完全不一样。”事发桐乡濮院欧德福超市总经理邵忠丕对记者说。

男孩偷吃东西被逮住

事情要从3月20日说起,濮院欧德福超市玩具区的工作人员连续发现一些吃剩的骨头,而熟食区的工作人员反映该区货品出现丢失的情况,售货员经过回忆,想到了这几天有一个又黑又脏的大男孩常出现在超市里。3月23日,男孩在超市偷吃东西时被逮了个正着。

除此以外,超市工作人员还在他的包里发现了超市的很多面包、饼干。男孩当即承认这几天他来超市偷吃东西的事情,一五一十道出,一点都没落下。因为他身无分文,超市方只得先报警。

男孩被带到濮院派出所后,事情的真相也水落石出了。据男孩交代,他姓高,今年18岁,来自贵州毕节市的一个山区,在家里三兄妹中排行老大,今年念高二,下面一双弟妹也在读书。

因为穷,父母拼命干活,落下了一身的病,他不想父母这么辛苦,曾跟父亲说想出来打工补贴家用,却被父亲狠狠地骂了一顿。今年2月底,父母给了他500多元交学费,他却拿着学费偷偷到了杭州,想在那里找份工作,出门前留了字条,让父母别担心。

恳求民警不要告诉父母

从民警处记者了解到,小高的求职之路并不顺利,因为年纪小又没什么技能,他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很快带出来的钱用完了,他开始四处流浪,白天翻垃圾桶找吃的,晚上睡桥洞,或者在网吧免费坐上一夜。

3月中旬,他流浪到濮院欧德福超市门口,发现那里堆放了一些已部分变质待处理的水果,他趁清洁工没倒掉前挑了一些填肚子。后来,他开始走进超市偷吃食物,第一次偷吃了散装花生。“这个男孩几乎是哭着交代这些内容的,之后还恳求我们千万不要告诉他父母,不想让父母伤心。”濮院派出所副所长苏勇文告诉记者。

做完笔录,并进行初步调查后,民警将上述情况反馈给超市,并明确“小高系初犯,此前没有案底”。

当时报警的就是欧德福超市总经理邵忠丕,“一开始就觉得这个孩子不是正儿八经的小偷,当时报警只是想把事情搞清楚然后送他回家,没有考虑到他会被处罚的事情。”邵忠丕告诉记者,后来当他从警方处了解事情的原委后,一夜没合眼,“当天发现他时,他一边偷吃食物,一边还在看书。得知孩子可能要被行政拘留后,我实在有点不忍心,因为我也是一个父亲。”

超市老板替他说情

给他工作

让警方意想不到的是,邵忠丕第二天一早就来到了派出所,他想给这个年轻人一个机会,不追究他的责任,还想留他在超市工作。对于他的善意,民警也挺感动,但却感到很为难。“对于接处警的案件,必须有个说法,案子这样无疾而终肯定违反规定。”苏勇文说。

但是警方也不想辜负邵忠丕的一片好意,再者看这孩子的事情性质确实有特殊性,于是他们咨询了相关法制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小高的事情确实可以减轻和免于处罚。

邵忠丕把小高带回去后,本想给他一些钱送他回家,可是小高执意不收,坚持要留下工作,减轻父母的经济压力。于是,邵忠丕安排他在超市食品区负责卫生管理和台面整理,一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2200元,转正后还能加薪。

男孩勤恳踏实让人欣慰

“给他500元生活费,这孩子坚持不要,最后没办法,我答应以后从他工资里扣,他才愿意收下,还说之前在超市偷吃东西的钱也要一并扣掉。”邵忠丕说,一开始问他愿不愿意留在超市工作,他几乎是哭着答应的,“感觉这孩子很懂事,也很有担当。”

这几天,小高在超市工作勤奋踏实,每天他都是最早到最迟走的。“晚上9点我让他好下班了,这孩子就是不肯走,继续干活。”食品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邵忠丕说,大家对偷窃行为都是深恶痛绝的,所以一般抓到小偷非打即骂,但有些人确实是走投无路才会迈出这一步的,这样的人,我们不妨拉他一把。

采访的最后,邵忠丕希望大家不要再去打扰小高,给他一个宽松、温暖的环境,毕竟他只是一个18岁的孩子。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18岁男孩超市偷食充”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