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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子约好友上山挖笋 在山中房子内遭强奸

时间:2016-5-25 10:40:27>跟律师谈谈<

“我把他当朋友,没想到他竟对我做出这种事情。”派出所里,陈小姐向民警说起这事,心里非常的不是滋味,眼泪忍不住哗哗的就流了下来。

永嘉到仙岩 相约挖笋

5月11日,温州仙岩派出所接到陈小姐报警,她称在仙岩山上一处房子内被仙岩的唐某强奸。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但涉案的唐某早已逃之夭夭。在安抚陈小姐情绪后,民警将其带回所内进行调查。

据受害者陈小姐称,她与唐某是朋友关系。5月10日晚,她电话联系唐某问对方仙岩是否有笋可挖,唐某说是有的,而后她就与唐某相约于今日上山挖笋。

中午11时,陈小姐从温州永嘉坐车来到丽岙。根据事先与唐某的约定,她拨打了对方的电话号码。随后不久,唐某骑着一辆摩托车来到公交站,她就上车跟对方来仙岩一山上的一处房子。

在唐某的热情款待后,陈小姐就随唐某挖笋去了。下午3时,当她挖完笋准备离去时,唐某称将棉被拿上楼后就送她下山。陈小姐信以为真,之后帮忙唐某把一床棉被拿到了二楼房间。

朋友变色狼 兽性毕露

然而令陈小姐没想到的是,她刚一把棉被放在床上,唐某顿时变了一个人。不再像之前那样谦谦有礼,而是露出了猥琐的面容。紧接其后,唐某脱下了裤子,一手掐住她脖子,一手撕扯她的衣裤,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事后,唐某将陈小姐一人丢在山上,自己仓皇逃下山去。

经警方调查,唐某,男,今年40岁,温州仙岩人,有多次违法犯罪经历。自1999年起,因抢劫罪、赌博罪先后两次被判刑,后因吸毒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一次。

随后,民警立即通过做唐某家属思想工作,让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经过多日的煎熬之后,5月18日,唐某终于主动投案自首,现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有关案情还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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