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女子网络交友丢财失身 骗子3年后自首获缓刑

女子网络交友丢财失身 骗子3年后自首获缓刑

时间:2016-5-25 14:19:56>跟律师谈谈<

单身的李女士通过网络认识了崔某,跟其第一次见面就被骗财骗色,崔某随后失联。3年后崔某自首,并于日前被房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检方指控,丧偶多年的崔某谎称叫张伟,以结婚交友为名与李女士通过网络相识。在两人网聊一段时间后,李女士答应了崔某来家中见面的要求。2012年3月14日,崔某来到李女士家中,并在李女士家中过夜。次日,崔某骗走李女士1枚金戒指和1条金项链后借故离开,随后杳无音信。当天,李女士多次联系崔某未果后,怀疑被骗并报警。

经北京市房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金项链价值人民币4020元,金戒指价值人民币2412元。经鉴定,现场提取到的唾液和精斑系崔某所留。2015年11月12日,崔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案件审理期间,崔某将6432元赃款退赔给李女士。法院认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崔某能主动投案,且当庭自愿认罪,可酌予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崔某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予以从轻处罚。

近日,房山法院一审判决崔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女子网络交友丢财失身”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