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1日9时40分,漳州芗城分局接报警称:在芗城区塔后村菜市场旁发生一起家庭纠纷。巷口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到场处置。
经查,外来务工人员徐某威(男,32岁,江西省人,外来务工人员)与其妻子发生矛盾后,怀疑妻子姑姑徐某梅(女,43岁,江西省人)、姑丈钟某兵(男,40岁,江西省人)从中怂恿。11日上午8时30分,徐某威酒后到塔后村徐某梅家中滋事。
在民警处置过程中,徐某威酒气未消,情绪激动,并到外偷偷拿了一把刀,试图对钟某兵行凶。民警见状,立即口头警告徐某威放下刀具,但该徐不听警告,继续追捅钟某兵。在警告无效情况下,为避免造成在场人员出现伤亡情况,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在徐某威持刀捅向钟某兵的瞬间,果断向其腿部开枪,致该徐倒地丧失继续行凶能力。并立即联系医院讲徐某威送往医院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案件处理、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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