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婚姻案例>38岁未婚女莫名成寡妇 还跟陌生“前夫”买了房

38岁未婚女莫名成寡妇 还跟陌生“前夫”买了房

时间:2016-6-30 15:37:50>跟律师谈谈<

要不是去咨询卖保障房的事,南京市民张丽(化名)可能永远不会发现,自己患忧郁症的独女竟然在保障房系统里被登记为陌生人周勇(化名)之妻!记者对此进行独家调查发现,张丽女儿信息涉嫌被盗用,且所谓“丈夫”已经去世!张丽奔走两年,要求删除信息,但至今没有如愿。

申购发生在2005年 “丈夫”已在2010年去世

张丽今年67岁,家住幕府西路恒盛嘉园,女儿今年38岁。她告诉记者,2004年开始,原下关水上新村拆迁,2005年5月12日,签订拆迁协议。因为丈夫早就出走,且有一个患忧郁症的女儿,她以母女的名义向政府申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

2014年上半年,女儿提出想换个陌生环境,张丽正为女儿整天不出门犯愁,欣然跑到南京市房改办曁住房保障办公室咨询,可是工作人员告知,在系统里,她女儿已经享受过两次保障房,属违背政策,不允许其出售住房。且告知,是一个叫周勇的男子和她女儿一起申购了幕府佳园的一套中低价商品房,申购表中登记是夫妻关系!张阿姨震惊之下进一步追问,得知周勇的住房已经在2009年卖掉,且周勇本人在2010年因病去世。

“我女儿一直不出门,都在我的眼皮底下,什么时候交朋友,还嫁人了?”张丽表示难以接受突然冒出来的“女婿”,何况对方还去世了!

有拆迁办内部人参与?

房改办的人员告诉她,这个事需要去调取周勇的户籍资料,但是女儿与周勇素无关系,凭什么去调取?她找到鼓楼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原下关区拆迁办),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帮他“伸冤”,但至今事情未处理妥当。

张丽向记者介绍,通过房改办了解到,周勇家也是拆迁户,原住新河四村。她家和周家都是2004年前后拆迁,拆迁方都是原下关区拆迁办。周勇以他和自己女儿名义申购中低价商品房的表格是5月26日提交,距离她家签协议只差两周!

周勇怎么知道我女儿的名字和信息?”张丽说,拆迁都要搞入户调查,每家的情况,拆迁办都非常清楚。周勇能够把她女儿作为妻子一起申报中低价商品房,拆迁办的人如果严格审查,第一关就过不了。她怀疑,正是由于知道她家女儿的特殊情况,估计到她家不会卖房,有人指使盗用她女儿的信息,嫁接到周勇头上。

层层审核如何通过?

那么周勇是和拆迁办有什么关系吗?对此,记者调查时遇到周勇的一位老邻居,她告诉记者,周勇也是1979年出生,“拆迁时,都是周勇父母做主,孩子根本不参与。”她说,周家也是拖了两年才搬迁,拆迁办为了让他家走,也是想了很多办法。

另外,材料通过拆迁办报上去后,还要经过保障房分配管理部门的审核。在张阿姨提供的材料上,记者看到,周勇当时提交的户口本复印件是模糊的,张丽说,自己也找过派出所,“人家开口就说是假的。再说,连结婚证都没有提供,怎么轻易就申购成功了?上面女儿的名字又是谁签的?”

昨天,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处一位负责人表示,2005年时,中低价商品房审核是在住建委三房办,2011年才归并到住房保障办公室。“当时如何审核的,我们目前不清楚。”

希望尽快还原真相

按照南京市保障房政策,经济适用房五年以后可以上市,当初购入价和售价的差额的一半要交给政府。但是发现张丽女儿“两次”享受保障房后,按规定就要上缴100%收益,还要进行追查处理!而反之,周勇如果不是多出个“妻子”,不可能申购到100平米的房子,也就是申购个单室套。

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搞清楚了,既然不符合事实,张丽母女将保障房上市不受影响。而且作为别人妻子申购住房的信息也不会有别人知道,只有公检法机关等调查时能看到。

记者也到了鼓楼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那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表示,先把系统内的错误信息删除。其他事情,下一步再说。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38岁未婚女莫名成寡”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