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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捡被盗车车牌使用 被记12分罚5000元

时间:2016-8-3 15:38:15>跟律师谈谈<

因自己的摩托车长时间未审验车牌被注销,男子便将捡来的车牌悬挂在自己车上。日前,该男子驾驶摩托车被查获,民警核查得知,该车牌竟是被盗车的。

7月29日,交巡警支队云门公巡大队在省道207合川段28公里处定点路检路查。上午10许,一辆号牌为渝BPPXXX的黑色普通两轮摩托车由龙市往云门方向行驶而来,民警随即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谁知,该辆摩托车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驶离,意图冲卡逃避执法检查。最终,因民警合理站位致摩托车无法继续前行被迫停下车来。

民警立即对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进行现场比对,发现该男子黄某虽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但号牌为渝BPPXXXX两轮摩托车信息与实际查获车辆信息不一致。见无法隐瞒,黄某承认此车原有车牌破损,现在使用的车牌是捡来的。因破损车牌无法悬挂,再加上车辆长时间未审验车牌已被注销,便将捡来的车牌悬挂在自己车上。民警进一步核实,得知该副车牌是因被盗,号牌被偷车贼扔掉,现该案已被侦破。

目前,公安机关拟对黄某作出收缴摩托车号牌,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车辆要按时进行审验,不要一时心存侥幸,带来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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