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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遇老乡同居“成家” 半年后才知对方有老公

时间:2016-8-14 10:14:13>跟律师谈谈<

事情还得从去年年底说起。王虹和李诚两人都是从外地来嘉兴新塍镇打工的,租的房子是楼上楼下,两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慢慢地就熟悉起来了。两人互相留了微信,聊天后发现竟然是老乡,觉得挺有缘分的。

两人越聊越投机,互相有了好感,于是走到了一起,过起了同居生活。

很快,半年过去了。突然有一天,王虹直截了当地向李诚提出分手,原因是两人性格不合。这对于李诚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太突然了。李诚深究下去,竟发现王虹是个有老公的人,于是要求对方作出补偿。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争执不下,直接找到了新塍镇调委会,希望老娘舅能帮忙解决这段纠葛。

感觉上当要赔偿

话说王虹提出分手后,当天就搬出了两人一起居住了半年的“家”,李诚觉得王虹实在是太不负责任,太任性了。

为了了解具体的分手原因,李诚找到了与王虹一起工作的老乡,才知道王虹居然在老家已经结婚了。这让李诚情何以堪,自己对王虹掏心掏肺,给她买这个买那个,原来对方是在骗自己的钱!李诚十分生气,找到王虹,叫她把自己借给她的钱还出来,还有两人在一起这半年的花费,对方也要作出补偿。

老娘舅耐心听取双方的叙述。王虹认为,自己跟丈夫的婚姻关系早就名存实亡,只是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罢了,自己就想找个合得来的。刚开始李诚跟她情投意合,她也想要跟他长久过下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的缺点不断暴露,争执的次数越来越多,因为心太累,所以想分手。李诚则认为,王虹还没有离婚居然就来找自己,并跟他同居,完全就是为了骗他的钱。

曾经情侣难成偶

老娘舅从双方的叙述中了解到,目前双方的感情已经不复存在了,况且两人的感情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要求,是应该遭到谴责的,所以,主要调解的就是两人之间的经济纠葛。

王虹承认自己确实向李诚借了钱,“我借的钱还给他就是了,但凭什么两人在一起的花费要我来承担?李诚这人到底怎么想的呀,是不是男人啊?现在都分手了,还在那纠缠不清。”

李诚说:“给喜欢的人花点钱没什么,毕竟当初大家在一起的时候还是有感情的,但是王虹的行为明明就是骗钱,这种情况我无法容忍,说分手就分手,都没有商量余地,把我当什么了。”

理清头绪化纠葛

双方僵持不下,谁也不愿意退让,争吵愈演愈烈,老娘舅直接制止了双方过激的行为。

老娘舅抓住此次纠纷的焦点所在:钱的争议。首先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你们双方都存在过错,王虹不应该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李诚不该在不详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就跟王虹同居。”然后,老娘舅为两人普及《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王虹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将真实情况告知李诚,两人同居是不合法的,构成事实婚姻的话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最后,老娘舅从情理角度再次做两人的思想工作,王虹承诺尽快归还借款,并愿意支付与李诚同居之间的部分生活开销5000元,这起因情感纠葛引发的经济纠纷得以化解。

老娘舅有话说

出门打工很辛苦,远离家人内心也会寂寞和苦闷。所以,找人聊天互相帮助在情在理,也值得支持和肯定。但凡事有个度,像王虹这样,隐瞒已婚真相,与人非法同居,就触犯了道德的底线,应该受到批评和谴责。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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