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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女子手机丢失却和小偷一起被抓 原因竟是这

时间:2016-8-17 19:10:01>跟律师谈谈<

小偷盗手机被抓理所当然,但同时被抓的还有失主确实有些稀奇。8月12日,一名失主在手机被盗后找到小偷,以“不报案”为由强索1500元“封口费”。结果,盗窃嫌疑人和失主双双被警方拘留。

当日上午10时许,我市某供电所会计刘某(女)走进辖区公安机关向值班民警报案,称其放在交费大厅柜台上的苹果SE手机被一名交电费的女子盗走,监控中有女子偷拿手机的视频。民警登记好报案笔录后,让刘某回去拿手机发票等证据材料。谁知,2个小时过去了,报案人却一去不回。民警电话联系刘某,对方说话吞吞吐吐,说天气太热,不麻烦民警来回跑,事情已经处理好了。

办案民警分析认为该案条件成熟,可为啥报案人不配合?强烈的责任意识促使民警查看了监控视频和交费记录,锁定周某(女)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依法将周某传唤,周某如实交代了因一念之差盗走苹果SE手机的过程。她同时供述,在民警传唤之前,失主刘某与三名男子一起找上门,周某见事情败露,当场把手机还给了刘某,并按照他们的要求另给了刘某1500元钱,四人才罢手。

民警随即询问了刘某和其三名同伙,但刘某等人拒不承认敲诈事实。后经办案民警多方查证,证实刘某以受害人身份、三名男子扮演中间人,用“不给钱就报警”“拿钱消灾”等语言相威胁,把被盗的手机追回来的同时向周某索要5000元钱。周某权衡再三,迫于无奈,拿了1500元交给刘某息事宁人。

办案民警了解详细情况后,依法对盗窃手机的嫌疑人周某处于行政拘留12日处罚;失主刘某及其三名同伙因涉嫌敲诈勒索,分别被处于行政拘留10日、罚款700元处罚。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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