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们可以就费用进行协商,如果打掉孩子,依照法律规定他需要承担一半的费用,如果你将孩子生下来,他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你们自由恋爱,双方自愿,要求支付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解除同居关系纠纷案件中,女方主张的青春损失费的性质区别于婚姻过错赔偿的请求权,也违反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该请求于法无据,不会得到支持。《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名誉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精神损失费。但按规定,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一说,也就是说所谓的青春费不属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债权债务于法无据,属无效。在因恋爱分手而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案件中,双方的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贞操权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女方能举证同居关系的发生出于被迫,法律才可予以保护。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律师咨询 离婚协议书范文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