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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夫妻7年未拿到车祸赔偿款 律师支招维权

时间:2016-8-21 22:38:55>跟律师谈谈<

“法院都已经判下来7年多了,但他就是不给钱。”近日,市民张大姐拨打记者电话,称她和丈夫2009年遭遇车祸,丈夫被撞成三级伤残,法院判决赔偿30余万元,然而肇事者至今未付。对此,律师建议可以提供其财产线索或向法院申请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张大姐家住和平公园附近,2009年4月10日,张大姐的丈夫骑自行车来接她下班,在和平公园前的人行横道过马路时,被疾驰而来的一辆赛车型摩托车撞飞。张大姐摔断右腿,丈夫摔伤右脑。治疗出院后,张大姐的丈夫被诊断为三级伤残。

2016年8月19日,张大姐带湘潭在线记者来到当时的事发地点,还原了事发时的情景。“当时我被撞得飞出去好远,我老公被撞倒摔在地上,流了很多血,我们俩都不能动弹,是路边的人帮忙拨打了急救电话。”张大姐回忆道。

突然而来的变故让这个家庭陷入悲伤。张大姐表示,这次车祸后,丈夫受到刺激,性情大变,经常对她发脾气。尽管丈夫现在已经能够慢慢地自己移动,但是生活还是不能自理,吃饭都靠她喂。

“从2009年到现在,医药费已经花了10多万,而撞我们的那个人只在进医院时给了8000多块钱,后来再也没有给钱了。”张大姐表示,她和丈夫每月的退休工资加起来只有3000多,为了省钱,她每次都去批发药。

2009年,雨湖区人民法院判处肇事者赔偿张大姐及其丈夫30余万。时至今日已过去7年多,张大姐及其家人多次前去讨要医药费,均未果。

对于这样的“老赖”行为,张大姐可以采取哪些有效方式应对呢?为此,在线律师提供了两点建议:第一,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7年多,期间被执行人的情况可能发生了变化,如从“无业”变成“已就业”。如已就业,那么他的工资也可以作为执行标的。第二,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这样将对其日常出行等造成影响,例如乘坐飞机、高铁等会受到限制。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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