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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耗子”私拉电线卖电给店面 5年获利3万多元

时间:2016-8-27 15:02:55>跟律师谈谈<

一次电路故障,让“电耗子”陈某德露出马脚——作为物业公司的原电工,他私拉电线,“卖电”给店面,持续时间长达5年,获利共计3万多元。

去年8月5日,位于丰泽区田安路的某商城一楼的理发店内发生电路故障,物业电工处理时发现,该店的电路竟源于该物业公司的公共用电电缆,被人从商城写字楼地下室的配电房偷接而来,使用的是公司的公共用电。物业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从未有过供电给该店使用并收取费用的记录。那么,这条电线究竟是谁拉的?

经向理发店业主了解,该店电费是交给一个叫陈某德的人。物业查到,陈某德以前系该公司的电工,但已于2012年11月自动离职。物业公司报警,公安机关将陈某德抓捕归案。

经审理,陈某德在担任该物业公司电工期间,于2010年初私自将该商城用于公共照明的三相电源电路接给该商城一楼E、F、G店面的某网吧及之后的理发店使用,并以每度人民币0.5-0.6元的价格向上述商户收取电费。而该商城缴电发票则显示,其用电平均单价为0.91元。陈某德盗窃上述商厦业主电量共计6万余度,价值近6万元,非法得利3万余元。承办检察官介绍,被告人陈某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方法,窃取业主电量,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丰泽法院认定检方指控的罪名成立,并于近日一审判陈某德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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