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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内物品被拍照 知名主持人控诉杭州一酒店

时间:2016-9-23 10:07:50>跟律师谈谈<

9月21日晚上21点45分,曾主持《星跳水立方》《一站到底》等节目的江苏卫视主持人李好,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了一段控诉“杭州和达希尔顿逸林酒店”的文字,很快引来网友的大量评论转发。

昨天上午9点半,一位自称是这家酒店公关部经理的年轻女士,介绍了事发当晚的情况。

“据我们酒店方了解,李好先生这次来杭州,是参加一家大公司举办的活动的。李先生的酒店房间等相关事宜,都是由主办方,即这家大公司安排的。”公关经理解释说,酒店只留有主办方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并没有李先生或李先生身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按入住时说明,只住到昨天。当天下午2点是退房的最后期限,如延迟的话需要补缴半天的房费。所以,昨天上午11点,工作人员按酒店规定,给主办方工作人员去了电话,问李先生是退房还是续住,他们说要去‘问一下’。过了一会儿,对方回电,说已确认过,李先生选择退房。”公关经理说,可是直到下午2点,李好或其身边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出现。

经理说,他们再次给主办方打电话,明确说明如果李先生还不进行退房操作的话,酒店方会将他的随身行李移动到其他房间暂存,并对他的房间进行打扫清理,希望对方能将情况转告李先生,看李先生是否赞同这个操作。

“主办方工作人员还是说他们要去问一下,随后给我们回电,说已确认过,没有问题,由我们对李先生的行李进行移动、暂存即可。我们的清洁人员随后进入了李先生的房间,对李先生的物品进行了拍照、整理跟打包。”这位公关经理说,跟绝大多数当天有退房打算的客人不一样,李先生房间内的物品并没有打包好,而是四散各处。由于李先生本人不在场,其私人物品放置又比较分散,为了方便事后核对清点,酒店方才特地拍照存证。

傍晚时分,李好回到酒店,发现这个情况后大发雷霆,并报了警。

调停过程中,酒店方反复解释,他们是由于李好本人跟身边工作人员都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才会一次次联系负责酒店房间安排工作的主办方工作人员,而对方也每次都表示已征求过李先生意见。

和达希尔顿酒店的公关经理说,和李先生经过一系列的解释工作,当天所有进入李先生房间、曾参与房间整理工作的酒店工作人员,都当场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承诺不会将当天可能看到的任何李先生的私人信息透露出去,李先生之后便离开了酒店。

“不过我们无法理解的是,在当晚离店有一段时间后,在已达成和解的状态下,李先生为什么还要在个人微博上发出那条信息?”

下沙金沙湖派出所民警说,9月21日傍晚他们确实接到了这起报警,不过当时主要是酒店方跟当事人自主进行协商调解,警方并没有过多参与。

我们也尝试联系李好一方,但李好的经纪人说,李好正在飞往国外的途中,由于其本人不在,不能代为回复,因此对此事暂时先不回应。

那么,酒店方的做法是否妥当?究竟有没有侵犯客人隐私?碰到类似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

签约律师杨甜: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关于本次事件,酒店在未经客人确认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房间并将相关材料自行整理并拍照的行为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李好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主持人李好因工作原因入住酒店一般是实名登记入住,没有在约定的最晚时限退房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即使这样,酒店也无权擅自进入客人未退房的房间,甚至拍摄客人的资料。

即使按照酒店方的说法,是主办方的工作人员预订了房间,并没有留下李好及其随同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这种情况实践中比较常见),且已经与主办方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这种情形下,酒店员工也不应该擅自进入客人的房间。尤其是进入房间后看到随处散落的资料,更是应该采取保守的方式,等待客人本人回来。

当然,由于客人超时退房产生的相关费用,酒店完全可以要求由客人承担,这是有理有据的。

这个事件也给大家一个警示,尤其是作为住宿服务的提供方一定要慎重对待,权利的边界需要有个明确的意识。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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