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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拆迁补偿男子杀死亲姑 数罪并罚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6-9-28 19:00:41>跟律师谈谈<

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对姑姑不满,本市刑满释放男子王爱军出狱仅半个多月,就在姑姑家中将对方活活打死,后因故意杀人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对王爱军等案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出狱半个多月杀死亲姑

今年42岁的王爱军小学文化,无业,1996年8月因抢劫、盗窃被判无期徒刑,经减刑后于2013年1月11日刑满释放。二中院查明,王爱军刑满释放后,因故对其姑姑王某(殁年57岁)产生不满。2013年1月30日上午10点,王爱军在本市丰台区王某的家中,辱骂对方并对其头面部、胸腹部等多次实施击打,致王某死亡。王爱军作案后逃离现场。当天下午两点,王爱军到派出所找民警汇报思想工作时被抓获。

据王某丈夫黄某的证言显示,王爱军出狱后独居,白天在他家吃饭。当天中午,他下夜班回家碰到王爱军,对方称“我把我妈打死了。”到家后,他看到妻子倒在血泊中。“王爱军说亲妈不管他,一直是姑姑照顾他,所以事发四五天前开始管姑姑叫妈。”

黄某说,王爱军因拆迁分房的事和他姑姑吵过架,认为在监狱时,他们给他要了一套一居室要少了。王爱军脾气暴躁,平时说话特别横。王爱军在村里没要到房,妻子劝他别去闹,王急了,就说要把他们都弄死。

不找工作四处惹事

2013年1月11日,服刑多年的王爱军走出监狱大门。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找村里另外要一套三居室和三间平房。村里无法满足他的无理要求,提出给他找工作,让他好好生活,王爱军却称身体不好,干不了活。要求得不到满足,王爱军四处惹事,村里人见他都躲得远远的。

同年1月22日上午,村主任安排王爱军和他一起去找草桥村拆迁办公室主任丁某。王爱军说起分给他的房太少,丁某便拿出王爱军家宅基地的平面图,称王爱军被抓后,房子从未翻盖过,还是原来的三间房。大家都在劝王爱军找个工作,但他就是要房子,还扬言要杀人。

听到丁某说,“你要房也不能跟我要”,王爱军突然抓住对方衣领,冲着眼睛和脸部挥拳,很快丁某的眼睛便充血了。丁某报警后,警察将王爱军带回派出所进行教育。

草桥村委员会副主任李某和王爱军是小学同学,他说,他也劝过王爱军找工作,但对方称要在草桥当老大,村里给了他三居室的房子后马上卖掉,然后再接着要房,不给就去村里闹。王爱军还称村里有谁对不住他,一个个都要报复,并列举了几个人。

在王爱军杀人的前一天上午,正是他39岁生日。王爱军又到小区物业公司吵闹,嘴里还唱着“谁要不祝我生日快乐,就不让谁好过”。李某将他拉进办公室劝阻,却被王爱军踢打。

多年未见叔叔一见就打

王爱军出狱后第一次见到十几年未见的叔叔,就将对方打成轻微伤,理由是对方欠他470块钱。王爱军的叔叔报警后,王爱军自己将右手砸向玻璃,受伤后反咬是对方打的。此后,由于王爱军的姑姑求情,叔叔念在王爱军刚出来挺可怜,也害怕遭报复,就没有追究。

据玉泉营派出所社区民警陈某说,派出所想给王爱军介绍工作,但他称,一个月给八万也不干,还称警察拿他也没办法。王爱军被抓后,起初还假装精神不正常,后司法鉴定戳穿了他的谎言。庭审中,他又辩解其右手受伤,无法使用暴力打死姑姑。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爱军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充分,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且所犯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最终,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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