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府谷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及时督办一起民警维权案件,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杜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
6月27日,杜某因殴打他人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杜某被执行拘留后,因对处罚不满,多次到新民派出所纠缠办案民警。9月28日9时许,杜某再次到府谷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找办理其案件的民警张小明理论,并向民警张小明讨要说法。
二人就此事进行辩解时,杜某趁张不备用事先准备好并刻意进行打磨的螺丝刀向张小明面部刺去,致使民警张小明左脸颊受伤。经对伤情鉴定:张小明面部软组织轻微损伤;蝶窦骨折轻伤二级。案件发生后,府谷县公安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指派治安大队对此案进行侦查,督察大队参与督办,同时代表县局民警维权办对受伤民警看望慰问,全力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经查:嫌疑人杜某,男,30岁,陕西省神木县人。2015年5月份至2016年9月份期间,神木籍男子杜某因扰乱单位秩序、殴打他人被神木县公安局多次处理。
目前,杜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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