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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订购地板经销商携款逃跑 商城先赔付

时间:2016-10-15 18:11:40>跟律师谈谈<

说好了交现金后当天就发货,谁知货没收到,店铺老板消失了,申先生找到红星工商所投诉。在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后,店铺出租方先行赔偿申先生7000元。

申先生告诉记者,他之前在雨花区红星美凯龙韶山路商场内,在“广州冠宁”经销店订购了木地板,并当场缴纳了2000元订金。3个多月后,申先生再次到经销店交了6500元的现金。申先生说,他都是与经销店直接交易,并没有通过商场服务中心。交了6500元现金后,经销店承诺当天就会发货,但申先生却没有等到自己购买的木地板。他再去现场时才发现,当天经销店老板就已经撤场了。由于无法联系到老板,申先生只好找到红星工商所。

接到投诉后,红星工商所执法人员当即通知商场客服人员接受调查,并多次电话联系该经销店负责人,但无人接听。红星工商所副所长杨立华介绍,该经销店因资金链断裂,收取了一笔费用后携款逃跑。“通过美凯龙进行交易的市民,美凯龙方面都进行了先行赔偿。但申先生直接和经销店进行交易,所以美凯龙方面无从查证其真实性。”杨立华介绍,通过与红星美凯龙方面进行协调,最终美凯龙同意先行赔付申先生7000元。

杨立华提醒市民,消费者在商场内的经销店选择产品后,所交订金或者现金,都要在商场客户服务部的前台进行交易。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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