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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长受贿百万判刑10年

时间:2015-5-27 9:58:06>跟律师谈谈<

    现在终于真相大白了,这栋‘问题楼盘’背后果然暗藏腐败案!”

  近日,当湖南邵阳网友将隆回县政府原县长周卫臣贪腐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发到网络论坛上后,立即引起了当地网友的围观。

  2015年2月13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中,发布了隆回县政府原县长周卫臣案的二审判决结果。株洲市中级法院对隆回县政府原县长周卫臣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而此前的2014年2月21日,醴陵市法院一审认定周卫臣在担任隆回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20余万元、收受红包礼金等非法所得82万余元。另外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了179万余元土地出让金损失,并造成荣兴国际商住楼几十名业主集体到县政府上访的恶劣社会影响,醴陵法院一审判处周卫臣有期徒刑10年。

   周卫臣的落马,与隆回县一栋商住楼的违建有着莫大的关系。由于这栋违建商住楼“野蛮生长”,从而导致业主集体到县政府上访,湖南省纪委介入调查后,这栋问题大楼背后的权钱勾兑真相开始显现。

  从民办教师到“文艺”县长

    现年57岁的周卫臣出生于湖南省新邵县,年幼时家境贫寒。

  “他出生农家,也是一名通过寒窗苦读从偏远山村走出来的农家子弟。” 在周卫臣一位旧友的印象中,周卫臣从小性格开朗,和蔼可亲,热情豪放,乐于助人。

  “当然,这与他后来贪不贪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至少可以说明他本性不坏,不像某些人说的他专横跋扈,如‘隆回的文强’”。这位旧友称。

  翻开周卫臣的履历,从一名农家子弟,到民办教师,再慢慢成长为一县之长,周卫臣用了30年时间。

  1977年4月,19岁的周卫臣在新邵县爽溪公社“五七”中学参加工作,并成为该校的一名民办教师。 三年后,为了提高自己的学历,周卫臣考入娄底师范学校学习。大学毕业后,周卫臣被分配到新邵县一中工作。

  “周卫臣组织能力很强,又擅长书法,所以一到学校就受到了重用。”新邵县一中一位退休教师向记者透露,周卫臣到学校工作后,就担任了校团委书记职务。

  1987年7月,周卫臣步入政坛,他被任命为新邵县新田铺乡党委书记。1997年1月,周卫臣开始走向领导岗位,并先后担任新邵县副县长、洞口县副县长、洞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3年4月,周卫臣调任邵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8年4月,周卫臣开始担任隆回县县长。

  喜欢“舞文弄墨”,擅长书法创作的周卫臣在当地许多干部眼里,很有一副“文艺”县长的范儿。

  “天撒桃花云,地飘桃花风。一张桃花脸,绽开桃花朵朵红……”一首《梦回桃花坪》曾在隆回县广为传唱。而为这首歌题写歌名的正是时任隆回县县长周卫臣。隆回县城原名“桃花坪”,在周卫臣的推动下,当地相关部门组织创作了这首颇具民族风味的歌曲。

  “这首歌把我们带入了一个桃花飞舞、微波轻烟、离情别绪、缠绵悱恻的意境,勾起了广大隆回人对乡音乡愁的思念和呼唤。” 隆回县一官员说,周卫臣身上散发出来的“文艺味”确实很浓。

  除喜欢创作诗词歌赋外,周卫臣还擅长书法,他因此还担任了邵阳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职务。在他的衔接下,一些书法交流活动和全国性的书法展也时常在隆回县举办。

  隆回县一位知情官员回忆,2008年10月25日,在2008城市盛典颁奖大会暨中国国际城市投资与和谐发展高峰论坛上,隆回县获得了“最佳投资环境城市奖”。在活动会场入门口最佳位置设置了隆回宣传展台,时任县长周卫臣的书法被视作隆回形象,放在了显要位置。

  “如果他一直呆在我们市公安局,也许不会出现这种状况。”谈起周卫臣的落马,邵阳市一位公安民警称深感惋惜。

  庇护无证楼盘 “野蛮生长”

  就在周卫臣的仕途步入快车道时,隆回县一栋“问题楼盘”的出现,最终将他撂倒。

  隆回县荣兴医疗有限公司荣兴医院法定代表人陈某甲准备利用荣兴医院5000余平方米的空余地段开发商住楼项目,并和其妻的堂弟熊某某成立了湖南荣兴置业有限公司用于开发。

  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发,陈某甲找县长周卫臣的学生周某甲合伙,周某甲占24.5%的干股,负责找周卫臣协调关系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经规划设计,荣兴公司拟建26层、81米高、73000平方米、容积率7.62的商住楼,周某甲找到周卫臣,此设计方案得到周卫臣的支持。

  2008年11月,荣兴公司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建设。因县气象局在荣兴项目附近,县气象局提出为避免影响气候数据收集,要求荣兴项目楼高不得超过50米。

  “为了防止身旁楼盘超高,影响气候数据收集,县气象局还专门给县发改局去函,要求县发改局审批荣兴项目建筑总高度不超过50米。”隆回县一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因为背后有县长周卫臣的支持,县气象局这些纸函件并没有阻挡住荣兴项目超高建设的步伐。

  为了保证荣兴国际商住楼能超高建设,隆回县开始调整县城建筑的限高数据。

  2008年12月,周卫臣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县建设局提出的《隆回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将县城规划区内最高建筑物调整到限高100米和33层。

  “看到反对无效,县气象局开始提出了搬迁意向”,隆回县知情官员向记者透露,在这次常务会议上,县气象局提出为保证好的气象观测环境,要整体搬迁至城郊,常务会议同意了县气象局的搬迁方案。

  事后,当地还有人戏称,一栋违建楼盘能逼迁“政府衙门”,足见其“后台”的强大。

    周卫臣还利用职权,为荣兴国际商住楼的违建大开“绿灯”,关键时候,都是周卫臣出面“打招呼”。

  2009年4月1日,周卫臣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同意荣兴国际商住楼项目的设计方案。因荣兴项目容积率从1.11变更为7.62,且进行新的商业开发,隆回县国土局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土地市场交易规则》第三十六条“改变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土地利用条件的,应调整相应地价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之规定,要求荣兴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299.9015万元后才能就荣兴项目所占土地办新的国土证,但荣兴公司一直未办。

  未办国土证就不能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9年3月16日,隆回县建设局向荣兴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这时候,周卫臣又开始出面“打招呼”了。

  2009年6月,周卫臣给隆回县规划局局长陈某乙打招呼关照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2009年11月,因荣兴国际商住楼项目用地资料不全,隆回县房产局没有受理荣兴国际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登记申请。周卫臣又给县房产局局长肖某某打招呼,2009年12月,隆回县房产局决定准予荣兴公司进行商品房预售。

  2010年4月19日,隆回县国土局通知荣兴公司补交荣兴项目土地出让金299.9015万元。2010年9月21日,周卫臣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会议议定对2009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调高了容积率正在兴建的项目,统一按照容积率调整前后土地评估差价的40%补交土地出让金。依照该会议纪要,荣兴公司仅缴纳120万元土地出让金,少缴179.9015万。2011年4月,荣兴国际商住楼项目取得了国土证。

  业主集体上访牵出腐败案

  荣兴国际商住楼有业主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因为商住楼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将17层增高到26层,导致大楼地基下沉,有些地方出现墙体开裂现象,此时,开发商提出向业主交房,一时引起了数百名业主的集体反对。

  2011年6月30日,荣兴国际商住楼业主57人到隆回县信访局上访。2011年7月16日,荣兴国际商住楼业主27人再次到隆回县政府上访,并打横幅围堵县政府大门。业主们上访反映问题包括质疑荣兴国际商住楼提高建筑高度是否影响房产质量、未按期交房、购房合同面积与交房面积不一致等。

   在这次集体上访后,有些业主还将集体上访照片发到了网络论坛,一时引起了各界关注。这次集体上访事件也引起了湖南省纪委的高度重视。

  2011年7月底,湖南省纪委成立调查组调查荣兴国际商住楼业主上访事件。

  同月,隆回县县委也成立工作组对此进行调查,调查结论为上访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网络谣言的影响,认为楼层过高,质量是否牢靠;二是开发商未按期交房;三是买卖合同关于面积计算纠纷问题。

  隆回县委调查组建议开发商加快扫尾工程进度,尽快组织竣工验收,按合同约定提交合格房子。

  2011年12月,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邵阳市纪委委托对荣兴国际商住楼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认定该工程除少许墙面粉刷层开裂、渗漏等小的质量问题外,主体结构安全可靠。湖南省纪委经调查后要求隆回县对荣兴项目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纠正给予荣兴项目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决定。

  2011年12月21日,周卫臣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会议议定根据上级指示,决定撤销2010年9月21日第14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关于荣兴项目补交土地价差40%土地出让金的决定,由国土部门依法全额收取。同时,隆回县成立了荣兴国际商住楼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冻结隆回荣兴医疗有限公司财产现金约200万元、30余个车位及部分房产门面约2000万元,并对荣兴国际商住楼资产全面进行清产核资,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该项目遗留问题处理。

  隆回县政府出具说明,根据对荣兴项目清产核资情况,179.9015万元土地出让金可以追缴和补交到位,不会给国家造成损失。然而,由于荣兴项目的资产仍未处置,179.9015万的土地出让金也未缴纳。

  2012年4月,湖南省纪委对周卫臣进行立案调查,这栋问题大楼背后的权钱勾兑真相开始浮出了水面。据了解,周卫臣利用职权及职权影响力,为无建筑资质和建筑公司的石某某承包了荣兴国际商住楼项目的主体工程谋取了巨大利益,周卫臣收受石某某贿赂款100万元。

  经法院查明, 2008年5月至2012年7月,周卫臣在担任隆回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石某某、邓某甲、陈某甲、王某某、黄某某、廖某某给予的1169000元、赃物周大福“连莲有余”100克金条一根,折合人民币共计1200109元。其中收受石某某现金100万元。另收受红包礼金等非法所得821000元。周卫臣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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