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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帮42人解决工作 茂名一人事局长获刑5年半

时间:2016-11-18 11:52:06>跟律师谈谈<

找不着工作找他,想调动工作找他,想拿财政编制也找他,他大笔一挥,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化州市人事局原局长赖明宝任职期间,先后收受42名行贿人的贿赂,为这些人本人及其子女、亲友等安排工作,拿到编制,并收受贿赂277.38万元。近日,茂名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赖明宝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据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0年,赖明宝在担任化州市人事局局长、编委办主任、组织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祝某等42人共计人民币277.38万元,为其本人或亲属朋友解决工作安排、调动、编制等问题。

2015年,赖明宝被纪检部门调查,赖明宝对于组织已掌握的受贿16万元的事实作坦白交代,并如实供述组织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茂名中院近日一审认为,赖明宝有认罪态度好、积极退清赃款等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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