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省纪委“每周一案”发布一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两村官共同侵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8万元,被开除党籍。
陶某某,鄂东某镇一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该村财经主任、村支委委员。2011年底至2014年4月,在协助县住建局落实该村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工作中,陶某某、黄某某利用代领和管理本村村民补助资金的便利,共同侵吞补助资金3.38万元,两人各分得1.69万元,均用于个人开支。“每周一案”分析指出,危房改造资金是国家为改善基层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所专门设立的,对于被纳入危房改造工程的家庭来说相当于“救命钱”,陶某某和黄某某直接侵吞该款项,应从重处理。所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陶某某、黄某某开除党籍处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每周一案”指出,在精准扶贫中,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严惩不贷。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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