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13时左右,临渭交警接到报警,称在临渭区国贸十字附近的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看到机动车道上停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旁边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愁眉不展,而另有一位女士称自己刚刚被这辆电动自行车撞伤了。
可事故处理民警在询问事故经过和碰撞过程的时候,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这位行人却是各执一词,他们分别讲述的事故经过完全不吻合。眼看两人说法不一样,事故处理民警只好调阅监控,让监控视频来还原一下事故经过了。
可监控视频调出来一看,事故的经过有点儿让人无语,在视频画面的顶端我们能够看到的是,这位受伤的女士,是大摇大摆的在横穿马路,完全无视一辆接一辆的从她身旁行驶过的汽车,可就在她继续前行的过程当中,刚刚那位愁眉不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就骑着他的电动自行车驶入了画面,明显能够看到的是,这位女士撞到了电动自行车的左侧之后摔跪在地上,而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赶紧停车并下车搀扶。
看完监控视频,事故处理民警当即就对这位受伤的女士告知,因为她存在横穿马路(横穿马路的地方距离人行横道不到二十米)及横穿非机动车道时不避让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这两项违反交通法的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负责任。
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这种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
可以说,这种明明有人行横道偏不走,非要横穿马路的做法既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也是对自己生命健康不负责任的表现,又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这样的行为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同时也扰乱和破坏了交通秩序。 最终酿成交通事故,还是自己承担责任,何苦呢?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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