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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同房妻子提出离婚,丈夫杀死妻子被判无期

时间:2013-8-20 10:43:09>跟律师谈谈<

   还没同过房,妻子就闹着要离婚,他觉得“不值”,想霸王硬上弓。妻子拼死反抗,他一怒之下将妻子捅死。重庆渝北男子幸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近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1990年,经人介绍,幸某认识了涪陵人刘诗漫(化名)。一年后,两人登记结婚。虽然结了婚,两人却各过各的生活。幸某外出务工,刘诗漫在武隆租了一间房子开裁缝店。
   这样的“婚姻生活”持续了一年,刘诗曼便提出离婚。1992年9月3日,幸某赶到武隆找到刘诗曼。“我不同意离婚。”幸某的态度很坚决,而刘诗曼也表示“没有商量的余地”。谈不拢,幸某只好坐船离开。
   一路上,幸某越想越觉得“不值”:“为了结婚,我花了不少钱。可结婚一年多,一直有名无实。现在离婚,钱不是白花了?”当天晚上12时许,幸某又回到了刘诗曼的裁缝店。他想与刘诗曼发生性关系,遭反抗拒绝,两人因此发生打斗。一怒之下,幸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刘诗曼的上身乱刺十余刀,刘当场倒地身亡。
   后经警方调查得知,作案后,幸某潜逃至贵州省六盘水,化名为幸王刚在六盘水一砖厂打工。1995年,他与当地一女子同居,生了三个小孩。
   2012年5月24日,重庆警方在砖厂将幸某抓获归案,其对杀害妻子刘诗曼的事实供认不讳。近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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