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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结婚1年仍是完璧之身 起诉离婚后被判退回礼金

时间:2016-12-13 17:50:51>跟律师谈谈<

当一对男女走进婚姻的殿堂后

亲友们都会送上“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的祝福

但清远有一名女子结婚一年了

却一直过着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的生活 

让这段婚姻走到了终点 

结婚一年起诉离婚

小芳(化名)今年27岁,去年十月份刚刚结婚。今年8月份,结婚才一年的她就到法院起诉离婚,而离婚的理由让她有些难以启齿,原来结婚这么久,她和丈夫一直没有真正同过房。 

小芳称,她和28岁的丈夫阿坚(化名)是在2014年经人介绍认识的,谈了将近一年的恋爱,约会时多是一起吃饭看电影,然后各自回家,彼此交流了解的时间很少。在去年底,两人举行了婚礼,过起了同居生活。

可是婚后生活却出乎两个人的意料,结婚至今,两人一直没有过上夫妻性生活。夫妻生活的不和谐直接影响到了夫妻感情,日常摩擦越来越多,两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淡,并于今年四月份开始分居生活。

丈夫同意离婚但要求退回礼金

小芳在法庭上称,是由于丈夫阿坚有生理障碍,导致双方无法同房。为了证明自己结婚一年还是完璧之身,她起诉前到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了鉴定,鉴定结论也证实了小芳的说法。

丈夫阿坚在庭上也承认双方虽共同生活过,但一直无夫妻性生活。阿坚同意和小芳离婚,但要求女方退回结婚礼金38000元。  

女方表示,导致离婚的过错在于男方,从领取结婚证1年后,自己仍然是完璧之身,离婚的直接原因是男方的身体缺陷,而且该款已用于女方结婚宴请,双方也结婚同房半年,认为彩礼不应退回。

法院判决

清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是经人介绍自愿登记结婚的,且结婚时间超过半年,虽然双方的确共同生活过,但由于双方仅结婚半年,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婚后未能加深了解,导致双方一直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且婚后一直无夫妻生活,二人之间只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而男方所给付的礼金金额不小,若然礼金全数不获返还,显然对被告不公平。

考虑到女方收取礼金后在女方婚宴及嫁妆等已花费一部分金额,再结合双方对造成离婚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酌情确定女方应向男方返还礼金1000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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