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泰顺3名男子因非法猎捕野生蛇被判刑了。记者听说,这次案件涉及的野生蛇有300多条,是近年来温州市查获的涉林案件中,野生蛇数量最多的一次。
今年夏天,泰顺县筱村镇库村村民向泰顺县森林公安部门反映,有外地人在该村周边山林捕鸟。接警后,警方经多日侦查,发现该村周边山林确实有人在捕捉野生动物,但不是鸟,而是野生蛇。
随后,民警在库村的一间老式民房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林某和陈某,并在他们租住的民房里查获了370条野生蛇。经鉴定,这些野生蛇里,有省重点保护的王锦蛇、眼镜蛇等,其中王锦蛇就有200多条。
原来,曾某等3人在泰顺已非法猎捕了一段时间。他们在多个山头放置上百个自制捕蛇器,每天都有野生蛇入“网”,最多时一个捕蛇器能逮6条蛇。后经民警查实,曾某和林某此前已出售过野生蛇2次,销赃所得款5000多元,陈某则已销赃所得1万多元。
这次泰顺县森林公安部门侦破的野生蛇案,是今年我市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据老师伯了解,今年我市森林公安通过“利剑”“清网”等系列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涉林犯罪行为,截至11月份,已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13起,综合查处率98.2%。其中,侦破刑事案件43起、行政案件170起,优化了域内生态环境。
据温州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黄以平介绍,温州森林公安作为我市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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