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岁的刘某强是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人,在桃源县城内也有自己的店面,只要经营得当,也算是衣食无忧。可是他却打起了歪主意,2月9日,将手伸向了隔壁水果店,导致被刑拘。
当天上午,县城区某水果店员工报案称自己店内大量货物及现金被盗,总价值1万余元。刑侦大队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视频分析、走访调查后,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刘某强,并于当晚在其家中将其人赃俱获。经过审讯得知,刘某强不久前借了一笔账款,到期了却无法偿还。看到隔壁水果店生意很好,他有了盗窃隔壁店铺的念头,并于2月8日晚实施行动,没想到第二天就被抓获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强已被刑事拘留,被盗赃物已全部追回,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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