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生活》原本是老师布置给学生在暑假期间独立完成的作业,但是不少学生因为贪玩而直接找同学借答案抄袭。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发生在渝北区的同学之间因借《暑假生活》答案引起争执,进而导致一名15岁在校中学生被刺6刀的案件。
“陶健,把你的《暑假生活》答案借我抄一下吧。”2011年6月23日,家住渝北区的15岁中学生李彬对同学陶健说到。“凭啥子借给你啊,不借!”没想到陶健一口拒绝了李彬的请求,李彬觉得陶健太不给自己面子了,双方进而发生了争执。
“你给我等着,我要给你好看。”随即陶健跑去叫来了自己的“兄弟伙”刘钊,二人仗着人多就扇了李彬两耳光。吃了亏的李彬心里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之后,李彬约了几个“兄弟伙”打算放学后好好教训一下多管闲事的刘钊,刘钊得知消息后,就约了好友冯乐一起回家。当天放学后,刘钊和冯乐一起走到渝北区锦湖路燃气公司附件时,李彬及其“兄弟伙”就冲过来对刘钊进行殴打,冯乐见对方人多,就喊刘钊赶紧跑,刘钊拔腿就跑,但李彬等人对刘钊穷追不舍。冯乐见状就上去将李彬等人拦住。“冯乐从右裤包摸出一把可收折的跳刀朝我身上乱捅”,李彬在庭上说到。将李彬捅伤后,冯乐便跑了,李彬被三名同学送往了渝北区人民医院治疗并报了警。
后经医院诊断,李彬左胸、右胸、左上臂前后、左前臂、左大腿等6处被刀刺伤,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
由于李彬的伤势属于轻微伤,达不到公诉的条件,而李彬家属也未提起自诉,因此,出院后李彬就民事赔偿部分,一纸诉状将冯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9500余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冯乐将李彬捅伤是事实,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李彬在纠纷的起因上也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遂依法判决冯乐赔偿李彬医疗费等共计5400余元。一审判决后李彬提起上诉,重庆一中院审理了该案后,并于近日维持了一审判决。
【律师说法】
该案系由于同学间的小纠纷引起的,本可以和平解决,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均采取错误的行为,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建议广大青少年朋友在处理同学、朋友之间的矛盾时应保持理性、宽容,自己不能处理时,切勿意气用事,应尽快向老师、家长报告,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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