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这种情况下我能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退租退押金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上海浦东新区]
[合同纠纷]
发表时间:2013-11-16 10:05:38

我是11月5号租的房子,今天16号。今天早上起来出门,结果防盗门上,用红色的油漆喷的几个大字写着“押款拖欠不还”,几句话,看着我好恐怖,而且钥匙孔被一个东西塞着了。这是什么状况啊,太可怕了。当时和房东签合同了,签的是一年,但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房东有责任吗?我能撤销合同退租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和剩余部分的房租。房东应该为你提供合同约定的适宜居住的房屋,因为房屋居住环境改变,甚至威胁到你的人身安全,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有人对你租住的房屋破坏,影响到你合同权利实现的,房屋所有人有义务排除。根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房屋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第一,在租赁过程中,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了租赁房屋,承租人无法使用,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第二,租赁房屋出现了权属争议,租赁房屋到底是谁的都不知道,承租人当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第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第四,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里的“承租人”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与租赁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关系的人。第五,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的部分毁损、灭失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或者只是部分地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还不足以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承租人不能据此解除合同。第六,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就该法律规定的目的而言,是为保护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人的利益,为了使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不因与承租人无法定继承关系而在其死后骤然无所依靠。这既然是一种授权,该同居人自然可以选择。如其认为其无须受此种保护和特别照顾,自得不继续该租赁合同而解除之。承租人之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因依其与承租人关系可以取得承租人地位,因此可以解除合同。第七,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在这种情况下可减少或不支付租金。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离婚协议书范文

参考资料:《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1-16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