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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男子泄愤搞错对象闹乌龙 还要被拘留14天

时间:2017-3-8 9:42:27>跟律师谈谈<

“我要复仇”说出这句话的人先是,意气风发、胸有成竹然后,闹了个大“乌龙”现在,还面临行政拘留14天的惩罚这是整哪出?

“我的公司遭窃贼光顾了!”2月9日上午,嘉兴海盐县公安局通元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黄先生的报警。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当天是大年初六,老板黄先生一大早来到公司后发现围墙铁网被破坏,围墙内停放的5辆汽车的电瓶都不翼而飞了。

恰逢过年期间公司无人值班,而且车辆停放周围没有监控,小偷是不是已经蓄谋已久,瞅准了时机才下手?

民警立即调取该公司附近路段监控,因无法确定电瓶具体被盗时间,只能将搜索时间范围扩大。

通过一帧帧视频回放与侦查,民警终于发现1月29日晚上10点34分,黄先生公司附近停车场有一可疑人影出现。但由于人影较远且模糊,监控无法确认。

13分钟后,民警翻看路面监控发现该公司附近有一辆可疑小货车经过,但无法看清车牌,通过跟踪汽车的行驶轨迹,发现该车第二天一早来到了一个废品回收站。

这会不会就是民警要找的犯罪嫌疑人和他的作案“帮凶”?

2月13日下午,民警巡逻至该废品回收站时,发现一男子鬼鬼祟祟的,于是将他带回所内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嫌疑人小军(化名)就是盗窃电瓶的男子。

小军是通元镇人,48岁,从事个体运输行业。至于偷电瓶的原因,他交代,自己前几年在该公司买了辆小货车,因为质量问题,汽车经常出现故障,售后维修又无法让其满意,便怀恨在心,咽不下这口气,就决定偷几个电瓶“教训”一下公司老板。

过年期间无人值班,正是他行动的好时机,按照他“精心谋划”的方案将价值2350元的5个汽车电瓶“收入囊中”。

得手后,小军来到废品回收站,将两个汽车电瓶置换成四个旧电瓶后转卖给了他人,获利400余元,剩余三个电瓶藏在家中还没来得及处理。根据嫌疑人交代的线索,民警成功追回了被其置换的两个汽车电瓶及其家中藏匿的另外三个。

电瓶已追回,嫌疑人被抓,事情看似已经圆满结束,可黄先生的一番话让整件事情变成了一场大“乌龙”……

“其实我们公司从来没有向小军出售过汽车。我的“豪邦”汽贸公司与前任老板开的“万邦”汽贸公司就差了一个字,小军的汽车应该是在那时的“万邦”里买的,他可能不知道自己要“报复”的那家公司早已易了主。”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而盗窃,没有前科的小军终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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