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快递员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

快递员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

时间:2017-3-14 14:14:38>跟律师谈谈<

记者昨日从芙蓉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快递员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3名被告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与姜某是男女朋友,均系长沙某快递公司快递员。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两人用各自的员工工号权限,从该快递公司系统内非法下载并保存载有公民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快递运单号码等信息资料,并以每条1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林某,非法获利122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姜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二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且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咨询律师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受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明文保护,不得随意泄露和买卖。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离婚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离婚律师  工伤认定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快递员出售公民个人信”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