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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精神病院患者用筷子袭击女患者,致三死一重伤

时间:2017-4-2 9:26:51>跟律师谈谈<

4月1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该县一精神病院近期发生一起精神病患者袭击他人并致人死亡事件,事件造成3名女性精神病患者死亡,一名女性精神病患者受伤。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事件发生在2月24日晚。

当天,洛宁县一家民营医院——洛宁县大众医院,收治了一名44岁的男性精神病患者。该患者挣脱捆绑,用筷子攻击了同病区的4名女性精神病患者。

一名受伤女患者当场死亡,其余3名女患者重伤。在随后抢救过程中,其中两人死亡。

洛宁县卫计委上述负责人表示,洛宁县警方当晚已介入调查该事件,涉事男患者被带往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并鉴定。

上述患者均为洛宁县当地人。

据洛宁县卫生计生委提供的信息,涉事男患者杨某某,是当地公共卫生精神病管理对象。3月24日,杨某某家属与大众医院联系,并与医院工作人员一同将杨某某转移安置到该院“四防”病区。“四防”病区指防伤人、防破坏、防出走,防自伤自杀的病区。

洛宁县大众医院内设精神科,为一级综合医院,2008年由原洛阳市卫生局批准成立。该院主要收治洛宁县及周边地区的精神病患者。

杨某某被转移到医院过程中,手脚都缚有铁链、手铐。24日20时许,医院工作人员将杨某某手铐打开,改用绳子捆绑。

随后,在家属外出为杨某某购买奶粉,医院看护人员上卫生间期间,杨某某挣脱绳子,手持筷子袭击了同病区的4名女患者。

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63岁的女患者云某某已死亡;30岁的女患者白某某右眼外伤,颅脑损伤,3月4日,因抢救无效,死亡;64岁的女患者韦某颅脑损伤,3月9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43岁的受害人张某某左眼外伤,颅脑损伤,经洛阳市中心医院治疗后,外伤痊愈,目前已返回洛宁县大众医院,继续接受精神病常规治疗。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公安局政工办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该辖区一精神病院——洛宁县大众医院近期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嫌疑人为一名患者。

前述洛宁县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其中一名死亡女性精神病患者的后事已处置妥当,但另外两名死亡女性精神病患者家属要求赔偿数额较高,目前正在沟通中。

该负责人并未透露患方家属要求赔偿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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