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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顾客买牙膏“被坑” 超市里的促销套装暗藏猫腻

时间:2017-5-17 15:39:29>跟律师谈谈<

2016年9月2日,原告胡某在沃尔玛公司长沙黄兴南路分店购买“黑人双重薄荷多效护理牙膏”单支,支付价款12.8元;同时购买表明“送黑人螺旋深洁牙刷一支”的“黑人双重薄荷多效护理牙膏”套装,支付价款14.5元。被告沃尔玛公司长沙南路分店赠送赠品却将价格上涨,其销售行为违反《价格法》,构成价格欺诈。被告沃尔玛公司作为总公司,应对被告沃尔玛公司长沙黄兴南路分店的行为承担责任。 

双方说法

原告:被告沃尔玛超市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请求法院判令:1、判令被告退还货款27.3元;2、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赔偿金5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1、被告既未提供虚假信息,也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而是由于价格信息系统的时间差问题导致原告购买的牙膏促销套装价格仍为14.5元,不构成欺诈;2、原告要求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仅规定“退货”,而不存在至退还货款;3、原告为职业打假人,即使我方商品存在一定问题,其知假买假的行为也不应当得到法律支持。

虽说赠送的就不该收费,但是要求赔偿500元,是不是太多了呢?法律对于这种行为究竟是怎么认定的呢?

本期节目嘉宾:姚倩

对话法官

记者:商品赠送赠品却将商品价格上涨的做法是不是违法的。

姚倩:《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中第(四)项即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所以商品赠送赠品却将商品价格上涨的做法是违反了该规定的。

记者:惩罚性赔偿究竟是什么,原告提出500元赔偿金,有没有依据呢?

姚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记者:就职业打假人的问题,之前消法修正的征求意见稿里,也有把职业打假人踢出消费者范畴的说法,这个目前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

姚倩:严格说,职业打假人,应当是工商、食药监等行政主管部门,打假是他们的职业,只是老百姓把一些知假买假的人乘坐职业打假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对“知假买假”予以保护。当然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的消费者范畴,现在确实仍有争议。有人认为“知假买假”者主观上并没有受到欺诈,本质上也成了一种营利行为,保护这种利益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这种说法也是有一定道理,但关键也要证明对方系知假买假而不是受到欺诈。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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