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彭某提起公诉。据了解,2017年1月3日至1月8日期间,彭某隐瞒自己系车辆承租人的真相,使用假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车辆所有人的身份将所租车辆抵押给胡某,骗取胡某借款共计39000元。
2017年1月3日,彭某到怀化市鹤城区锦园路彭某军所开的怀化市宏伟汽车租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租了一辆车牌号为湘N0J225的白色日产轩逸小车。租车后,彭某利用从彭某军租车时获取的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机动车保险单上的信息,通过QQ联系购买了一张姓名叫彭某军、照片为彭某的假身份证。次日,彭某将租来的湘N0J225白色日产轩逸小车开至洪江市黔城镇,使用该假身份证冒充彭某军的身份将该车抵押给和谐寄卖行的老板胡某,借款25000元。胡某扣除利息3000元后,付给彭某22000元。
2017年1月8日,彭某为将抵押的湘N0J225白色日产轩逸小车从胡某出赎回,又到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路江某所开的怀化市戒城贸易有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租了一辆车牌为湘HF5165白色起亚智跑越野车。租车后,彭某利用江某处租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机动车保险单上的信息,通过QQ联系购买了湘NF5165白色起亚智跑越野车所有人为彭某军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次日,彭某持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书驾驶湘NF5165白色起亚智跑越野车再次找到胡某,将租来的湘NF5165起亚智跑越野车抵押给胡某,借款45000元,并将湘N0J225日产轩逸小车赎回,胡某扣除利息3000院和之前借款25000元后,通过微信转账17000元给彭某。当日,彭某将湘N0J225日产轩逸小车退还给怀化市宏伟汽车租赁公司。2017年1月13日,江某找到彭某,通过彭某将湘NF5165白色起亚智跑越野车从胡某处开回。
案发后,彭某逃跑至福建省福州市,所得赃款被其用于还债、赌博、生活开支,已挥霍一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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