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温州一债主要不到钱谎称遇诈骗 报假警反获刑

温州一债主要不到钱谎称遇诈骗 报假警反获刑

时间:2017-6-18 9:47:04>跟律师谈谈<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就使出损招,谎称遭遇诈骗报假警,结果债务人被警方网上通缉,这个债主因此惹祸。日前,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债主犯诬告陷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拿不到钱找不到人,谎称遇骗报假警

去年4月,平阳人周某因生意急需资金周转,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当地男子林某。同年5月,周某向林某借钱,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虽然有了借款合同,但林某还是不放心,他又要求周某再签一份租赁合同。“你不是有一间店面,我们再签份假的租赁合同,方便我日后要债。”

“店面是我租的,不是我自己的。”周某解释。但林某仍坚持要求签订租赁合同,最后周某同意。

借款到期后,周某没钱还债,于是将手机关机,躲到外地避债。

找不到周某,林某急了,一气之下,他想到了一损招。

去年7月21日,林某跑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遭遇诈骗。林某跟警方说,他是通过招租广告联系上周某,双方经协商签订了租赁合同,当天就将2万元转账给周某,“后来他又说老婆不同意租,会把钱还我。到后来,他居然关机联系不上了,店也关门了。”

林某向警方提供了租赁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并提供周某年龄、身份证号及体貌特征。警方经初步调查后,以涉嫌诈骗罪立案,并对周某进行网上追逃。

债务人被抓“归案”,债权人诬告被判刑

去年12月24日,周某在上海被警方抓获,之后押送回平阳。

民警审讯周某,周某大喊冤枉。周某将其借钱一事一五一十告诉了警方。“我后来还不出钱就跑了,这事是我做得不对。在外地,我也有通过朋友转告他(林某),我会想办法还钱的。”

周某的说法,与林某的报案相去甚远。

到底谁真谁假?于是,警方传唤林某。一问,林某就承认了自己故意捏造事实,想借警方找到周某,以便要回借款。

调查清楚后,周某被释放,林某被刑拘。

庭审中,林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他说:“很后悔,害周某被拘留了好几天,这事对我教训很深,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温州一债主要不到钱谎”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