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开发区法院对镇江新区大路镇卫生院原院长、镇江新区平昌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张春红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镇江新区纪检干部、新区卫生系统医务人员等近200人全程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张春红在2009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利用先后担任大路镇卫生院院长、镇江新区平昌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医疗设备供应商石某、药品供应商周某、医疗耗材供应商李某、鄢某等人贿送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价值23.445万元人民币,并为上述人员谋取福利,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审判长主持庭审,被告人张春红自愿认罪。公诉机关就被告人涉嫌的受贿事实逐一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论。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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