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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购得69.7万元礼品卡 男子使用非法软件获刑10年

时间:2017-7-2 15:34:33>跟律师谈谈<

当下各类新兴互联网企业竞争激烈,经常在APP上搞各种营销手段来抢占市场份额。之前“滴滴打车”与“uber”的红包大战还让人记忆犹新,现在又有“ofo小黄车”和“摩拜单车”的共享单车一哥之争。商家们以优惠促销的形式搞营销给市民带来了不少实惠,但也有不法分子瞄准了这类APP的线上营销漏洞来恶意“薅羊毛”获利。

日前,还在读大三的小张,通过网络下载了“薅羊毛”非法软件大赚了一笔快钱,可他也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因此而获罪。2016年11月21日,小张因使用“非法软件”恶意修改网络购买物品价格而涉嫌盗窃罪,被警方抓获。原来他竟只以10.1元的价格购买了累计面值为697000元的“一嗨租车”礼品卡并转售获利。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案情回顾

以10.1元“购得”69.7万元礼品卡并转售获利

小张在安徽某大学读大三,他发现有不少手机APP经常会搞促销活动,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借此赚些外快。于是他在2016年3月加入了一个交流“薅羊毛”方法的QQ群。了解到不少群友通过使用一款可以在网络交易时修改付款价格的非法软件,大赚一笔。小张羡慕之余找到一个叫“Irabbit”的网友,用1000元向其购买了该款非法软件,并通过“Irabbit”的QQ空间学习了软件的使用课程。

2016年9月,一个叫“萌叔”的网友又告诉小张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使用该非法软件购买“一嗨租车礼品卡”可以非法获利高额利润。于是小张试了试手,先使用手机下载“一嗨租车”APP软件,注册并登录APP软件后购买“一嗨租车”面额为人民币1千元至1万元的“礼品E卡”。在交易付款时使用“非法软件”将对应的支付价格修改为人民币0.1元或1元。最终小张以合计支付10.1元的价格,使用“非法软件”窃得“一嗨租车”共计人民币69.7万元的“礼品E卡”。“购买”成功后,小张将自己取得的礼品卡卡号和密码,通过“淘宝闲鱼”将礼品卡以面额的6至6.5折价格销售。2016年9月18日,“一嗨租车”公司发现被窃后,将其余被窃的“礼品E卡”冻结止付。截止当时,小张出售的礼品卡中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7876元。

利用网络系统漏洞套取贵金属交易所资金 获利5000元

2016年11月8日,小张又在QQ群中看到一个名叫“网易贵金属”的APP交易平台(由湖南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可以充钱后多次反复提取现金,群友还可以有偿帮忙代提。于是小张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了该APP账号后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尝试多次均未成功提现,于是他联系了QQ群里的网友“老A”寻求帮助。没想到在“老A”的协助下,小张先往账号里冲1500元,不到十分钟就提现到4500元,净赚3000元。之后小张又用他父亲的手机和银行卡如法炮制,净赚2000元。两次交易小张共计套现获利5000元。为表感谢,小张分两次给老A一共发了260元的红包。然而好景不长,小张于11月21日在家中被警方抓获。

法律解析

被告人张某行为定性:定诈骗罪?还是定盗窃罪?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小张当庭辩称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不构成盗窃罪。

法官审理认为:诈骗罪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其犯罪本质特征是被害人基于行为人所虚构的事实,信以为真,“自愿”交付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只是行为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同样取决于被害人是否“自愿”交付财物,其和盗窃罪的区别在于有无财产所有人主观意愿的体现。该案中张某通过使用非法软件修改相关数据,在财产所有人“一嗨租车”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将财物占为己有,而非“一嗨租车”基于张某所虚构的事实,“自愿”交付财物的情形,因此张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被告人张某的意见不予采纳。

如何认定盗窃数额:采用礼品卡面值67.9万?礼品卡实际使用数额1.78万?

张某的辩护人提出“礼品E卡”系实名制购买,实名制使用,因此属于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根据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以实际使用的数额人民币17876元认定本案的盗窃数额。

法官审理认为:“一嗨租车”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该礼品卡购买后可以转赠,受赠人只要有卡号和密码即可以使用,向“一嗨租车”主张其相应的财产权利,“一嗨租车”应当无条件接受。事实上,被告人张某在窃得礼品卡予以销赃,在案发前已经将部分礼品卡销赃给不特定的多数人,且部分礼品卡已被实际使用,足以证明任何持卡人只要持有该礼品卡的密码再进行绑定,就可以使用,显然“礼品E卡”是不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根据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的规定,应当以被告人张某盗窃的“礼品E卡”面值人民币67.9万元认定本案的盗窃数额,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非法软件的网络技术方法,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张某退赔被害单位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人民币一万七千八百七十六元、湖南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五千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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